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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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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26 01:52:38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242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工作,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开发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现已上线试运行。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试运行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562号)要求,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已给各企业分配好账号,按市分发到各地级以上市。各市收到辖区内各企业账号后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可泄露,并通知相关企业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尽快上线备案。
发布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6-22 生效日期 2019-06-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 备案产品组分合规承诺书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工作,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开发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现已上线试运行。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试运行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562号)要求,我厅已给各企业分配好账号,按市分发到各地级以上市。各市收到辖区内各企业账号后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可泄露,并通知相关企业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尽快上线备案。
 
  企业进行产品备案时,需填写《备案产品组分合规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章后上传备案系统。试运行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1. 备案产品组分合规承诺书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2日
 
  (联系人:陈舒宁,联系电话:020-3728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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