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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62号|批准新饲料添加剂、部分饲料添加剂品种扩大适用范围、并对《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进行增补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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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2-26 16:35:5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批准蔗糖亚铁、右旋糖酐铁、没食子酸(源自五倍子或塔拉)、红色无定形态单质硒、缬氨酸锌螯合物和阿魏酸为新饲料添加剂,对部分饲料添加剂品种扩大适用范围,并对《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进行增补。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62号
发布日期 2024-12-20 生效日期 2024-1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决定批准蔗糖亚铁、右旋糖酐铁、没食子酸(源自五倍子或塔拉)、红色无定形态单质硒、缬氨酸锌螯合物和阿魏酸为新饲料添加剂,对部分饲料添加剂品种扩大适用范围,并对《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6个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批准以下6个产品为新饲料添加剂,并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核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新产品目录见附件1),同时发布产品标准(含说明书和标签,见附件2、3、4、5、6、7)及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见附件8)。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产品的监测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9年12月底,生产企业应当收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监测期结束后向农业农村部报告。

(一)南宁市泽威尔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蔗糖亚铁,产品作用功效是提供动物所需铁元素,适用范围为断奶仔猪。

(二)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的右旋糖酐铁,产品作用功效是提供动物所需铁元素,适用范围为断奶仔猪。

(三)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联合申请的没食子酸(源自五倍子或塔拉),产品作用功效是增强肠道免疫功能,提高饲料转化效率,适用范围为断奶仔猪。

(四)北京华美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华美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红色无定形态单质硒,产品作用功效是提供动物所需硒元素,适用范围为肉鸡。

(五)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昕嘉生物技术(长沙)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缬氨酸锌螯合物,产品作用功效是提供动物所需锌元素,适用范围为断奶仔猪。

(六)广州市科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农业大学联合申请的阿魏酸,产品作用功效是提高动物机体抗氧化能力,适用范围为虾。

二、批准1个我国尚未允许使用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增补贝莱斯芽孢杆菌(CECT 5940 / CICC 11068s)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产品作用功效是改善肠道健康,提高动物生长性能,适用范围为肉鸡,产品信息表见附件9。准许相关产品进口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扩大3个饲料添加剂的适用范围

(一)将蛋白锌适用范围扩大至泌乳奶牛,产品作用功效是为泌乳奶牛提供锌元素。在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添加量为35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全混合日粮为基础,以锌元素计),最高限量按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中锌元素“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规定执行。

(二)将水飞蓟宾适用范围扩大至肉鸡,产品作用功效为提高机体抗氧化能力,促进肉鸡生长。在肉鸡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20~4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以水飞蓟宾计)。

(三)将甜菊糖苷适用范围扩大至犊牛和断奶仔猪,产品作用功效为促进动物采食,改善生长性能。在犊牛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添加量为20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全混合日粮为基础),在断奶仔猪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100~15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均以产品计。产品信息表见附件10,产品标准见附件11。

四、增补1个饲料添加剂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增补茯苓提取物(有效成分为β-1,3-D-葡聚糖)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产品作用功效为促进动物生长,适用范围为生长育肥猪、肉仔鸡。在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50~8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在肉仔鸡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50~10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产品信息表见附录12,产品标准见附录13。

五、增补1个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

增补海参肠水解蛋白进入《饲料原料目录》(《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见附件14,产品标准见附件15),编号:10.3.11,特征描述:以海参肠为原料,通过预处理、酶解、离心、喷雾干燥等工艺制得的产品。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55.0%,酸溶蛋白含量不低于50.0%,粗脂肪含量不超过2.0%,粗灰分含量不超过8.0%,挥发性盐基氮含量不超过130 mg/100 g,水分含量不超过8.0%,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0 CFU/g,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超过100 CFU/g,副溶血性弧菌不得超过3.0 MPN/g。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蛋白质、酸溶蛋白、粗脂肪、粗灰分、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该饲料原料按照单一饲料品种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目录

2.《饲料添加剂 蔗糖亚铁》产品标准

3.《饲料添加剂 右旋糖酐铁》产品标准

4.《饲料添加剂 没食子酸(源自五倍子或塔拉)》产品标准

5.《饲料添加剂 红色无定形态单质硒》产品标准

6.《饲料添加剂 缬氨酸锌螯合物》产品标准

7.《饲料添加剂 阿魏酸》产品标准

8.《饲料中阿魏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 饲料添加剂贝莱斯芽孢杆菌(CECT 5940 / CICC 11068s)信息表

10. 饲料添加剂甜菊糖苷信息表

11.《饲料添加剂 甜菊糖苷》产品标准

12. 饲料添加剂茯苓提取物信息表

13.《饲料添加剂 茯苓提取物》产品标准

14.《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15.《饲料添加剂 海参肠水解蛋白》产品标准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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