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总局组织专家对相关信息反映肉制品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具有肉类嫩化功能的食品添加物质的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场上出现的类似嫩肉粉、肉脆灵、嫩肉晶、松肉粉、腌制剂等名称产品,均没有获得卫生部批准,没有列入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及卫生部相关公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允许在肉制品生产加工中使用的添加剂没有“嫩化功能”的名称或表述。国家质检总局特制定关于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具有嫩化功能的食品添加物质加强监管的通知。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发生了“发光肉”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防范“发光肉”进入生产加工环节产生食品安全危害,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关于防范“发光肉”进入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
瘦肉精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直接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为保证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饲料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决定进一步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商务部现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本规范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有关进口国肉类卫生法规、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