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文印发)。为认真贯彻落实方案中的整治任务和有关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最近,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健美猪"真相》中曝光了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等十几家养猪场违禁使用"瘦肉精"及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分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收购并生产"瘦肉精"猪肉事件后,我市农委、商务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行动,召开紧急会议,制定整顿方案,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几天的整治,我市没有发现"瘦肉精"猪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确保人民生命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为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和国庆节期间的肉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08年7月24日至2008年10月15日在全区集中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河北省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省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河北省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按照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为指导各地区深入扎实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肉类食品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奶制品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豆制品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由于现行法规滞后,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屠宰过程质量控制、市场准入等环节存在较大漏洞和违法黑窝点隐蔽等原因,近一时期,我省部分地区生猪等畜禽注水和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有害畜禽肉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部分市、县定点屠宰企业内的检验检疫机构形同虚设,根本不进行检验检疫,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肉品安全直接影响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面落实我省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部署,各市(地)要开展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猪、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肉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6月3日至4日,省食安办在蚌埠市召开全省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风险会商会。省食安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存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日,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陕西省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从2024年5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要求,切实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特制定《青海省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2015年第29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来源不明冷冻肉品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电〔2015〕11号)要求,严防走私冷冻肉品流入市场和餐桌,确实维护肉类食品安全,自治区局决定在前期开展冷冻库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从2015年7月至12月开展全区防控走私冷冻肉品流入市场和餐桌专项整治行动,现发布关于开展防控走私冷冻肉品流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