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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琼发〔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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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4-09 16:34:20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06
核心提示:2025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开放合作“双高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
发布单位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04-09 生效日期 2025-04-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25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开放合作“双高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海南篇章提供坚实基础。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7万亩、产量稳定在26.5亿斤以上,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44.5万亩。持续开展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和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行动,适度扩种优质薯类和花生,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打造“海南好米”品牌,种植推广高产优质水稻品种60万亩以上、“海南好米”品种30万亩以上。新增油茶种植面积5万亩,完成现有低产油茶林改造面积0.6万亩。

(二)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持续推进冬季瓜菜种植结构调整。保持常年蔬菜基地规模15万亩以上,确保年均种植率、自足率达到60%以上。稳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面积,建设标准化胶园30万亩,更新种植老龄低产受灾胶园8.38万亩,推动天然橡胶全产业链发展。扶持畜禽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全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27.6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保有量不少于700家。打造文昌鸡、屯昌黑猪等特色畜禽产业集群,发展地方特色畜禽养殖。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新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或净化场5家。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质量稳定监督管理,强化“以补定占”管控,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2万亩以上。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持续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聚焦“向种图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发挥“南繁硅谷”重大农业科研平台作用,高标准建设热带作物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南繁种业科技创新策源地。深入推进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种源+种业+种市”的南繁产业,谋划发展种业服务业特别是技术输出服务。培育国家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支持做大做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组建一批产业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一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共性技术项目。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推进农机化发展三年行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4%,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8%以上。开工建设海南数字“三农”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设。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人工影响天气项目,开展农业气候年景和中长期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加密气象、水旱、海洋、森林和地质、地震等灾害监测站点布设,健全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开展航空护林、航空灭火等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等水网骨干工程建设。推进11座中小型病险水库、1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加快推进三亚、临高、陵水3个渔港经济区和10个在建渔港(避风锚地)建设。

(六)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等惠农政策,继续在全省范围推广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提高市县资金审核拨付效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提级发放试点。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政策,切实提高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不断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做好市场化收购融资。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入市收购,畅通粮食销售渠道。推动市县结合粮食储备规模开展储备粮订单种植收购,不断提升储备粮本地化收购比例。加快省级30万吨粮食储备库建设,完成洋浦粮食储备库7.5万吨仓储设施改造,推动省级10万吨粮食储备库开工建设。

(七)健全农产品贸易和流通体系。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培育龙头农产品贸易流通企业。扩大文昌鸡、芒果、荔枝、海南鲷等特色农产品出口。完成“二线口岸”监管系统与“单一窗口”平台间的数据共享,明确农产品进出岛业务流程,出台经营主体“白名单”管理办法,提升农产品进出岛运输效率。设立进境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对种虾、水果等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鼓励市县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壮大产销运一体化供应链企业,在主要消费市场建立“岛外销地仓”。加快建设农业开放合作高地,推动海南农业走出去,加强国际热区农业合作,将海南打造成为中国对外热带农产品贸易的关键通道。做好封关运作背景下农业对外开放风险防范,着力提升农业领域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水平。建立覆盖全省口岸外来物种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三年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涉海走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新增“三无”船舶。

(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引导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全省林下经济总面积达到200万亩。发展森林食品。建好“蓝色粮仓”,出台深远海养殖产业规划,推动深远海养殖发展,稳定海洋捕捞产量100万吨左右,新增大型桁架类养殖网箱2个、深远海养殖水体40万立方米。发展稻虾综合种养,力争全省养殖面积超过1万亩。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热带水果农药残留等突出问题治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九)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年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29万人。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组织县域和乡镇域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不少于400场。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消费帮扶月”等活动。持续推动“万企兴万村”海南行动。持续保障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

(十)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予以帮扶,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急需帮扶的,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实施帮扶后再履行识别认定程序。建立健全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帮扶激励机制,提升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意愿。持续做好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应届“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就业率达到100%。累计培育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匠人“三支队伍”8000人以上。持续推广“包镇帮村”帮扶模式。加强沿海市县对中部市县的结对帮扶,推行“山海协作”模式。

(十一)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帮扶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移交查缺补漏,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和资产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收,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深入推进经营类帮扶项目“四个一批”分类实施,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二)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补链延链、优化升级。梯次建设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0家,力争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突破1∶1。大力发展热带优异果蔬,推广新奇特优品种18万亩以上。实施农业“接二连三”三年行动,推动农业与数字经济、文化旅游、金融等融合发展。提升共享农庄特色化、精品化水平,新增认定省级共享农庄5家。推进“海南鲜品”市场化运营管理,新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企业品牌10个、产品品牌20个。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十三)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发展生产、就业务工、土地流转、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方式,促进产业增效益、农民增收益、集体增实力。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在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出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不断完善“村(组)财镇管”机制,新增年收入超50万元的经济强村100个。持续开展“百社联百村·携手共富”行动。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十四)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致富。持续开展农民增收三年行动,稳定经营净收入,提升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民宿经济。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培强做优劳务品牌。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持续开展欠薪清零行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五)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稳妥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把自下而上的“自治”规划和自上而下的“一张图”管理相结合,确保规划实用、有效实施。优化完善和美乡村村庄规划,推广农房报建图集,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新建200个和美乡村,其中沿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100个、沿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和美乡村20个,加快推进和美乡村串珠成链,打造“双环”和美乡村风景线。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抓好现有36个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创新性谋划实施三亚经济圈、琼中全县域、环岛旅游公路和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沿线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十六)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6%以上。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处置和危旧桥改造。完善农村充电桩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新建村内道路100公里,清洁乡村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50%。深化快递进村。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健全旧货回收网络。持续巩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消除农村地区存量高压配网主变压器及线路过载问题。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服务水平。开展农房抗震情况调查,继续实施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应改尽改。

(十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不断改善乡镇中心学校办学条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师计划”,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力争9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能力建设标准。全面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级,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探索“数字乡村”养老服务试点。加强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十八)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收官战。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提升2000个清洁乡村。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护,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常态化摸排,完成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目标任务。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完成100%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90%。实施科学用药施肥增效行动,开展统防统治45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755万亩次,2025年化学农药和化肥用量比2020年减少15%以上。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沃土模式,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五、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十九)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谋划部署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自贸港农村先锋专项行动,推进农村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持续推进农村党员干部“双学历”工程。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对村巡察,及时发现并纠治乡村振兴领域集体“三资”、惠农补贴和产业项目等领域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推动村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十)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从严管控从县乡村借调工作人员。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加强对省内各类移动政务应用程序的整合、备案、清理,规范基层政务公众账号、网络工作群组管理,持续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完善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推进“多格合一、多员合一”。

(二十一)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精神文明素养,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广泛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宣传活动。巩固拓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开展县域“信用+”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进乡镇,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创新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春风村雨”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举办“村VA”“村BA”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持续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

(二十二)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扎实开展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高额彩礼、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众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规范引导民间信仰和传统民俗活动,讲好优秀民俗文化故事。

(二十三)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合法权益犯罪行为。打击整治农村赌博和离岛免税套代购,深化农村毒品治理,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

六、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完成三亚、陵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国家试点任务,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推进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规范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推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千员带万社”行动,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加强“农服超市”建设,大力发展耕、种、收社会化服务托管模式。

(二十五)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深化“机器管‘三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研究解决“祖宗地”“开荒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超期限、超低租金、合同不规范“两超一不”等历史问题,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产权线上竞价交易。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十六)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强农业项目谋划,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金融机构投放涉农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种业、粮食、橡胶、渔业、优异果蔬等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宽涉农信贷抵质押物品范围,加大对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农业保险品种、结构与财政补贴政策。加大风险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二十七)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健全农业农村人才分类培养体系,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南海乡土人才、“一乡(镇)一名研究生”等重点人才。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优化调整省内高校涉农学科专业,探索开展“公费农科生”试点。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和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二十八)统筹推进农垦、林业和供销社等改革。持续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完成全部垦区移交无争议非经营性建设用地划转登记,加大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跨市县交易。加快推进垦地规划衔接。推动垦地产业结构功能衔接、聚集发展。支持农垦构建特色产业体系,提升海垦集团企业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现代化农业企业集团。完善国有农用地权利体系,健全国有农用地配置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深化用水权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

(二十九)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更加灵活、更具吸引力的人才落户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实施“技能自贸港”行动,建立园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地区: 海南 
 标签: 农业 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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