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委、市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条例》《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制定了《天津市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委、市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条例》《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财政经费规模和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实际,组织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1.聚焦重点产品:以质量安全风险较高、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为抽查重点,如: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等。
2.聚焦重点问题:针对以往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媒体曝光较多、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指标,跟踪抽查上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和本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提高抽查频次。
3.聚焦重点领域:提高对网络销售、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低端业态、批发市场等领域的抽查比例。
(二)坚持科学规范,依法依规
1.科学制定计划: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情况等因素,科学制定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抽查,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强化样品抽取、快速检测、检测指标等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效能。
2.规范实施抽查: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条例》《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等的法律规定实施监督抽检,确保抽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依法处理问题: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综合运用督促下架、整改复查、行政约谈、立案查处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结果运用,提升效能
1.加强信用监管: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2.推动社会共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产品质量监督,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共治格局。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方式
监督抽查的形式包括季度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抽查按季度有序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按照上级指示要求组织开展,联动监督抽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开展。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包括本市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含电子商务经营者)。线下重点抽查上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和本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以及连续两年跟踪抽查不合格企业。线上抽查对象包括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大型电商平台涉及注册地在本市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或实际生产地在本市的生产企业。
(三)抽查时间
全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按季度有序开展,对应生产节令和消费购物节提前部署抽查任务。
(四)主要任务
今年计划抽查共106种产品,其中儿童用品5种、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8种、工业生产资料16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19种、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6种、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17种、老年人用品3种、农业生产资料2种、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6种、日用化学制品及卫生用品2种、日用杂品6种、食品相关产品9种、消防类产品7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督抽查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时间节点,倒排工作时间,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三)加强正向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发布内容要全面、准确、及时。监督抽查结果较为敏感的,要做好发布前舆情评估和发布后舆情监测,防止引起社会公众误读。
(四)强化结果处置。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落实“严实细快”监管要求,建立“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的不合格产品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形成异议处理、立案调查、整改复查的闭环,做到程序细化且有条理。
(五)强化考核督导。积极应用天津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各区监督抽查批次数、抽查结果录入等情况为区级绩效考核(质量考核)重要考核指标,要坚决杜绝不录、少录、错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