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天津市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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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津蓟城管规〔2025〕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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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2-27 | 生效日期 | 2025-02-27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天津市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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