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4〕59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统计,准确摸清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底数,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完成数据统计报送,确保辖区内机构报送完成率达到100%。
二、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如遇人员调整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延续。填报数据必须真实、有效,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或故意瞒报、错报、漏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检验检测统计工作通过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完成(网址:https://qts.cnca.cn/qts/),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010-56738610、010-82262306或发送邮件至service@cait.com联系解决。 )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5年3月14日前完成统计数据填报,同时关注审核状态,及时按照审核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填报。
联系人:陈礼黎 028-86607639
附件: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