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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推荐性国家标准研制周期超过18个月,项目或将自动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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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13 16:28: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16
核心提示:2024年12月31日,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印发《关于严格国家标准研制周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研制周期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效率。食品伙伴网特别提示有意牵头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并遵循关于国家标准研制周期的最新要求,以确保国家标准研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年12月31日,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印发《关于严格国家标准研制周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研制周期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效率。食品伙伴网特别提示有意牵头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并遵循关于国家标准研制周期的最新要求,以确保国家标准研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1.国家标准制定周期严格落实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周期一般不得超过2年,推荐性标准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时限报送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长期限。强制性标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推荐性标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6个月。

《通知》进一步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国家标准研制严格实施周期管理,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管理标准研制周期,超期的项目计划将自动冻结,标准归口单位不能再进行任何操作。

2.终止项目原则上不支持重新申请立项

根据《通知》的要求,标准技术司汇总自动冻结的项目计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报请国家标准委委务会审议后,公开发布计划终止通知,正式终止项目计划。对于终止的项目计划,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负责加强项目计划申请审查,原则上不支持重新申请立项。确有需要重新申请立项的项目计划,标准归口单位应当说明理由、问题解决情况、保障项目计划按期完成的具体措施、后续工作安排等,并对完成时间作出承诺。审评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研判。重新申请立项的项目计划,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补助经费不再重复支持。若有相关企业、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在后续进行项目申报时,应注意对终止项目重新立项的相关要求。

3.开展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跟踪统计

《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加大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跟踪,开展标准归口单位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分析并进行排序。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每年统计发布各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完成的项目计划平均周期。2023年1月1日以后立项且尚未报批的项目计划也纳入统计范围。

4.统计结果应用

同时《通知》明确对标准研制周期严重不达标且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排名靠后的技术委员会,可作出暂停标准立项的决定。标准技术司组织重新评估该技术委员会工作范围、工作制度有效性恢复工作的必要性,视评估情况恢复运行或予以撤销。连续两次被作出暂停标准立项处罚决定的技术委员会予以撤销。对标准研制周期严重不达标的部门、行业协会予以提醒敦促,必要时,报送国务院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

结语

《通知》是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的通知》(市监标技〔司〕函〔2023〕15号)的进一步规范落实,其不仅致力于提升标准制修订的效率与时效性,而且在优化项目计划管理、加强技术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管理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此《通知》与企业、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参与国家标准的研制周期紧密相关,因此,食品伙伴网特别提醒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响应并落实关于国家标准研制周期的各项要求,以期不断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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