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陕市监发〔2024〕610 号通知,印发《陕西省食用植物提取物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此方案旨在规范省内食用植物提取物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
方案明确适用范围为该省食用植物提取物生产许可审查,其产品定义为特定植物经加工提取等工艺用于食品加工的原料或配料。规定申证类别为其他食品,且不允许分装,生产企业须具备完整生产条件。在生产场所方面,选址布局、卫生防护、作业区划分等要符合卫生规范与通则要求,如依产品形态划分清洁、准清洁和一般作业区,清洁作业区空气洁净度不低于 Ⅲ 级并需定期监测。
设备设施上,生产、检验等设备应合规,依工艺配备通风、过滤等设施及洗手消毒等装置,且不同产品共线生产时需防交叉污染。人员管理层面,企业要设质量管理机构,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总监,加强人员培训考核与健康管理。管理制度涵盖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清洁消毒、产品检验等多环节,要求严格把控原料质量、规范生产操作、确保产品达标,企业还应建立自查与研发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控制体系。首次申请许可需提供试制产品全项合格检验报告。该方案将有力提升陕西食用植物提取物生产规范化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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