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1 14:28:4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348
核心提示: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旨在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备案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举措是黑龙江省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行动,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旨在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备案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举措是黑龙江省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行动,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明确备案主体与内容,确保责任落实

根据征求意见稿,备案主体为黑龙江省辖区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的备案人。备案内容涵盖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多个方面,包括原料和添加剂的详细信息,如名称、品牌、产地、规格、供应商等,以及产品配方注册信息、实际配方组成、包装标签等。通过详细规定备案内容,监管部门能够全面掌握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信息,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规范备案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在备案流程上,备案人需在生产前 8 个工作日进行首次备案,备案材料可选择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鼓励企业使用在线平台。省局将在备案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确保透明度。这一流程的简化和规范化,不仅提高了备案效率,也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消费者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产品信息。

强化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备案人的监督力度。备案人不仅要承诺备案内容的合法性,还要将备案事项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征求意见稿详细列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对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此次征求意见活动将于2024年12月5日截止,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备案管理办法,为婴幼儿配方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筑牢基础。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在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方面的坚定决心。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