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职责,加强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2024年8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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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卫食品发〔2024〕2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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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9-14 | 生效日期 | 2024-09-1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解读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职责,加强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2024年8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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