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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15号(C类00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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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02 17:54:01  来源: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浏览次数:245
核心提示: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15号(C类002号)提案关于餐饮行业逐步实行挂“食品卫生安全餐厅”经营标志牌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8-01 生效日期 2024-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刘治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餐饮行业逐步实行挂‘食品卫生安全餐厅’经营标志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区餐饮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客观、准确,提出的措施建议具体、明确,为我们做好餐饮行业体系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对策建议。我们多次赴餐饮企业和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研提了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座谈会深入研究提案建议。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烹饪餐饮协会及相关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体检、规范原材料进货渠道、授挂“食品卫生安全餐厅”经营标志牌、开展试点等四个建议深入讨论研究。会议认为,评定“食品卫生安全餐厅”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存在一定的舆论和法律风险;但商务厅已开展的首批“绿色餐饮企业”评定中已包含为消费者提供环保、绿色、健康、安全服务内容,建议继续通过“绿色餐饮企业”评定工作,促进提升我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

(二)切实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监管,核验健康证明,严格要求餐饮企业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三)加强餐饮行业原材料食品安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监督中,加强餐饮行业原材料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要求餐饮企业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都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全区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餐饮服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四)以标准化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解决我区餐饮行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不完善问题,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餐饮服务模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培育绿色餐饮主体,自治区商务厅指导西藏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编写了我区首个餐饮行业地方标准—《绿色餐饮企业评价规范》(DB54/T 0295—2023),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组织与实施等方面,对绿色餐饮企业进行了规范。

(五)开展首批“绿色餐饮企业”评定。绿色餐饮企业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健康为经营理念,以科学设计、有效管理、先进技术为手段,以资源效率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为消费者提供环保、绿色、健康、安全服务,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独立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目前,自治区商务厅已对全区首批35家餐饮企业颁发“西藏自治区绿色餐饮企业”,对获得“西藏自治区绿色餐饮企业”荣誉的企业,将按照评定等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奖励,促进餐饮企业绿色安全有序发展。

(六)倡导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自治区商务厅制定印发《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制止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工作的通知》(藏商发〔2024〕88号),指导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餐饮单位反食品浪费指南》,指导餐饮企业在店内张贴勤俭节约、光盘奖励等宣传引导海报,餐桌上设有文明用餐、避免浪费或“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等提示标识,营造节约消费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继续抓好餐饮行业管理。自治区商务厅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各级商务部门认真研究制定餐饮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餐饮行业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绿色餐饮企业评价规范>西藏地方标准》(DB54/T 0295—2023),继续做好“绿色餐饮企业”评定相关工作,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对藏餐(甜茶馆)等提档升级工作,对餐饮服务企业原材料、厨房环境、就餐环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监管,监督餐饮从业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进一步鼓励建设“营养健康餐厅”。

(四)不断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餐饮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来源可追溯与去向可查证机制,确保食品安全链条完整无缺。

(五)加大食品安全培训力度。自治区商务厅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经费,指导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持续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职业道德与服务技能培训,加大培训频次和覆盖面,全面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素质;鼓励餐饮企业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六)持续做好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指导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制定反食品浪费等相关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普及和防止食品浪费知识。定期开展食品浪费监测,每年向社会公布有关反食品浪费情况及监测评估结果。

感谢您对我区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李凯,13501173515。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7月15日

 地区: 西藏 
 标签: 经营 标志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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