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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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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4 11:17:56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60
核心提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质的突破,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措施。
发布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24〕37号
发布日期 2024-07-23 生效日期 2024-07-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7日

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质的突破,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措施。

一、持续增强创新引领作用

1.完善提升“两城一谷”功能。推进省科学院北龙湖创新基地、中原量子谷等牵引性项目建设,加强与武汉大学等高校合作,力争全年建设一流大学郑州研究院10家以上。出台省医学科学院和中原医学科学城融合发展规划及专项方案,加快省人民医院南院区等“两院一中心”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建成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推动中国农科院相关科研平台布局中原农谷。(省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学院、农科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高能级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推进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河南试验基地建设,争取神农种业实验室、嵩山实验室等进入国家实验室基地,扎实开展小麦、隧道掘进装备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力争全年新建国家级创新平台5家、各类省级创新平台300家。制定出台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成超短超强激光平台主体工程,启动建设智能医学研究设施、水灾变模拟试验设施等项目,开展引力波天文台等项目前期研究论证。持续提升“智慧岛”科技企业孵化能力,力争全年新增创新型企业1500家以上。(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出台省级天使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实施科技金融伙伴计划,整合建立全省科技型企业名录库,开展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培育行动,积极探索开发科技保险新险种,力争全年发放“科技贷”60亿元以上。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布局建设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启动建设省概念验证中心,力争全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600亿元。开展全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修订完善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行河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河南电子科技大学、郑州航空航天大学,推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新增学科进入第三轮“双一流”建设行列,力争7所高校11个“双一流”创建学科实现突破。深化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加快推动《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工作。高质量办好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充分发挥长三角(上海)科创平台作用,加强靶向引才、市场化引才,力争全年引进顶尖人才20名、领军人才220名、青年人才4400名、潜力人才30万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提升链群发展能级

5.健全“7+28+N”推进体系。建立“7+28+N”链群动态调整机制,出台首批18条专精特新细分领域产业链建设方案,适时遴选确定第二批细分领域产业链,“一企一策”培育壮大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集群促进机构,推动超硬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晋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标准稳链行动,制定28条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及各产业链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抢占重点产业发展新赛道。成立省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线郑州比亚迪新能源皮卡车、上汽郑州“智己”等新车型,建成洛阳中州时代、焦作多氟多等新能源电池基地,力争全年汽车产量超过15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超过80万辆。全力抓好航空港区新型显示基地、紫光超级智能工厂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招引落地一批超聚变配套企业,提升河南昆仑服务器国产化率。出台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应用方案,推进省级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一批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场景。制定深化推进集成电路和半导体产业发展若干举措,加快建设智能传感器MEMS(微机电系统)研发服务、集成电路公共研发等高能级平台。出台支持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快建设哈工大郑州研究院mRNA纳米疫苗研发与应用、百千瓦级固体氧化物电解槽电解水制氢项目,推动生命科学、氢能储能等未来产业实现突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快建设全省“万人助万企”数字平台,完善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创新平台包联服务制度,健全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精准化、体系化水平。常态化开展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发布省内优势产业、产品目录,统筹推进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持续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建立制造业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机制,力争全年新增“头雁”企业1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00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扎实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出台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科技副总”三年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遴选工作,力争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四有”(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产学研合作)覆盖率达到80%。全面推进“一转带三化”(数字化转型带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开展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现场观摩,力争全年完成8000家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新增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200个,新培育省级以上数字领航企业10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出台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工程,围绕集群发展、数字化转型、绿色集约等领域培育20个左右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遴选建设一批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0.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出台“数据要素×”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行动方案,遴选30个以上数据要素开发利用解决方案,支持郑州创建国家级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出台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建立平台经济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省重点培育企业、重点引进企业两个清单。研究制定全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国家超算互联网核心节点工程、航空港区智算中心建设,开展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试点,全年新建5G基站2.9万个,数据中心标准机架达到20万架。(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释放有效需求潜力

11.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两重”项目纳入国家“大盘子”。将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确定支持的“两重”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达效。同步谋划实施“两重”项目建设相关配套政策和改革举措,更好发挥“硬投资”与“软建设”叠加效应。立足我省基础优势,前瞻谋划储备一批标志性、牵引性、战略性“两重”项目,并根据国家政策动向动态调整,为后续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创造有利条件。(省发展改革委及省“两重”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全面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出台交通、教育等领域专项方案,深入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补贴资金申报流程和使用办法,支持引导重点产业链加快提升数智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重型载货车辆新能源替代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深入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三大工程,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围绕“暑期生活”“暖购秋冬”等主题接续开展专题消费活动,复制推广郑州商品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模式。常态化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及时解读政策申报流程,推出一批企业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典型案例。(省发展改革委及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扎实推进“三个一批”等牵引性举措落实。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争取在库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分别达到70%以上、40%以上、50%以上。加快增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督导服务。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和存量资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抢抓暑假、“十一”假期等旅游黄金季,积极推广戏剧研学、精品演艺、精品赛事等文旅产品,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体育+旅游”等新业态,培育沉浸式数字艺术、虚拟现实等文旅消费新场景。出台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进餐饮与文旅、演艺、会展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快首批省级夜经济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夜游、夜娱、夜食、夜购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标杆。出台入境旅游激励办法,提升快捷支付、离境退税等入境游服务水平。持续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遴选发布一批新服务领跑、老品牌焕新、爆品开发运营示范标杆企业。(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力稳定外贸基本盘。完善重点外贸企业监测服务系统,多措并举强化企业服务保障。实施拓展中间品贸易行动计划、促进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发展行动、服务贸易提质发展行动,继续扩大“新三样”(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出口,积极培育人造金刚石、生物柴油等出口新增长点,持续扩大二手车出口。(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6.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清单化落实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108项重大任务,出台实施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办法。出台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信用修复协同机制,运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重点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和问题建议收集、转办、跟踪、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监测指标体系。出台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分类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入开展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煤化工瘦身集聚、延链强链,钢铁联合重组、特钢转型。建立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培育机制,“一企一策”编制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培育实施方案。深化与中铝集团、国机集团、中国建材等央企的战略合作。(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政策,深化长葛等17个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基金入豫”“险资入豫”,推动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深化城镇集中供热、天然气、教育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基本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深化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省委金融办、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20.完善“四港”联动体系。加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和商丘、周口、鲁山、潢川等新建支线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中国邮政航空枢纽项目。加快编制周口港、信阳港、漯河港总体规划,积极谋划贾鲁河通航、唐沙运河等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与安徽等下游省份建立区域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开工建设焦洛平高铁,加快南信合等高铁前期工作。接续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普通干线公路“畅通畅连”工程。(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协同推进“四条丝绸之路”建设。抓好第二届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成果落地,加快建设“空中丝绸之路”中国—马来西亚航空货运枢纽项目,稳步扩大吉隆坡至郑州航空运输专线规模,力争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客运、货运吞吐量分别达到3000万人次、90万吨。拓展中欧(亚)班列线路布局,加密开行中越、中老等南向班列线路,加快郑州国际陆港核心功能区建设,力争全年开行3500列以上。推进双向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和海外仓建设,支持郑州等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创新发展。常态化开行郑州至天津港、洛阳至宁波港等铁海联运班列线路。出台实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建设首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办公厅、郑州海关、河南投资集团、中豫港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快培育壮大枢纽经济。制定出台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启动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开展第三批物流“豫军”培育认定,支持驻马店、周口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争取洛阳、信阳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纳入国家建设名单,力争2024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例降至13.2%以下。编制临港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支持高铁货运发展若干措施,开展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试点。(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3.持续强化招商引资。建强港资、台资、日韩、世界500强四个外资专班,常态化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驻地招商,加大长三角、京津冀地区跨国公司总部招引力度,办好河南与跨国公司合作交流会、河南投资贸易博览会等招商引资活动。强化链式招商、以商招商,动态更新重点产业链图谱,积极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引进落地一批配套服务企业。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编制2024河南外商投资指引,加强64个省重点外资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推动对欧合作行动方案重大事项落地。(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24.提速提质郑州都市圈建设。制定出台郑州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编制郑州市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航空港区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郑开同城化发展规划、郑汴洛国际旅游目的地旅游发展规划,完成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主体工程,扎实推进郑开大道智慧化改造、G230新乡封丘至开封黄河大桥等工程建设,出台郑州都市圈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推动郑州、开封居住证件互通互认、居住登记时间累积互认。(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快提升各级城市功能。推进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出台南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规划。“一市一策”制定周口、驻马店、商丘、信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方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市政设施改造等工程,加快补齐县城短板弱项。(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扎实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各地编制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开展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出台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力争全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万户,完成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4000公里以上,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新建公共服务领域汽车充电桩2万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力打赢“保交楼”攻坚战,基本完成两批专项借款项目交付;加快征收安置问题项目整改,力争2024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交付。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相关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回购方案等配套政策,加快构建郑州、洛阳城中村改造“1+N+X”政策体系,制定“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或技术指南,推进郑州等地“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合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确保“应进尽进、应贷尽贷”。稳妥处置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进区域合作发展。落实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重点任务,争取国家出台支持鲁豫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在交通、文旅、生态保护等领域先行突破。加快豫皖毗邻地区协同发展,制定淮河上游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进固始—叶集产业合作区建设。出台2024—2025年沪豫合作工作要点,推动尧山实验室与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合作开展碳化硅纤维项目研究,推动在沪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深化苏信对口合作,加快建设豫东南高新区苏信合作产业园。(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委金融办、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制定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开展秋季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进45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亿公斤以上。持续实施绿色食品集群培育行动计划,新创建6家左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编制和美乡村建设导则,出台村庄分类建设标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力争全年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8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以上,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达到60%。适时启动编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30.加强黄河流域和南水北调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积极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保护区环境整治和入库(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丹江、淇河、老鹳河等重点河段生态修复,实施南阳、鹤壁、郑州、安阳4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丹江口库区水环境监管智能化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1.稳步实施碳达峰行动。编制新乡、信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省级碳达峰试点。出台全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推进200个以上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力争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左右,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同比下降1%左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左右。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加快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建成大唐三门峡、中核汇能濮阳等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开工建设灵宝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力争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事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出台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实施意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全力抓好夏季臭氧污染治理和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推进全水系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省级试点工作。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分阶段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培育发展绿色再生产业。出台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建设市、县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组建省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推进郑州、平顶山、三门峡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争取落地郑州“新三样”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园。组建省级循环经济产业集团,分领域、分区域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骨干企业。(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供销社、河南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34.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力争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取证)150万人、高技能人才(取证)90万人。开展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422020”计划(企业吸纳42万人以上、政策性岗位招录〔聘〕20万人以上、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20万人以上),持续加强大龄人员、失业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力争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和地方债务风险。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统筹推动中小银行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问题股东、多源补充资本。加快实施省、市、县三级化债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逐地、逐领域、逐部门全面开展“三保”风险自查,扎实推进财政部监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保”全过程闭环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和挤占挪用“三保”资金。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坚决保障“三保”支出。(省财政厅负责)

37.加强迎峰度夏度冬电力保供。健全省煤电油气运厅际协调机制,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机组发电出力提升、需求侧负荷管理,确保迎峰度夏高峰时段电力可靠供应、电网安全运行。全力抓好煤电、新能源等支撑性电源建设和外电增购,力争全年完成煤电“三改联动”20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严格落实“123”和“321”防汛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严防旱涝并发、旱涝急转,同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消防、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住房城乡建设、汛期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地方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及时研判经济走势、分析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工业、金融、商贸、文旅、交通运输、水利、房地产、进出口、财政等重点领域监测分析,点对点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运行调度和服务保障,对运行明显失速的行业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落实省政府领导督导经济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责任,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科技厅、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紧跟经济形势变化,精准有效开展经济数据宣传、亮点成就宣传、典型经验宣传,及时准确解读有关政策,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工作,持续提振发展信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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