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餐饮服务管理类食品经营许可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餐饮服务管理类食品经营许可的通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2 09:38:3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管理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7-16 生效日期 2024-07-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
备注  

为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管理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新增食品经营管理类(餐饮服务)经营项目。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包括餐饮服务连锁管理和餐饮服务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指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对其管理的门店实施统一的采购配送、质量管理、经营指导,或者品牌管理等规范化管理的活动。餐饮服务管理指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人员、加工制作、经营或者食品安全管理等服务的第三方管理活动。全区范围内餐饮服务连锁管理公司、餐饮服务管理公司所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连锁管理或餐饮服务管理。

二、申办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免于现场核查。

三、新开办或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连锁管理公司、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或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线下窗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连锁管理公司、餐饮服务管理公司但经营项目不是餐饮服务连锁管理或餐饮服务管理的可在60日内申请换证。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