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冀商建设字〔2023〕5号)

河北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冀商建设字〔2023〕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09 11:05:56  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307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有关部署。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邮政管理局,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邮政管理局,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文号 冀商建设字〔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生效日期 2024-04-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有关部署。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邮政管理局

   河北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地区: 河北 
 标签: 流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5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764)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692) 其他法规 (51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