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供销主管部门:
现将《海南省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5月14日
海南省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296号),完善我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为指引,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以现代供应链为牵引,以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加快完善流通机制,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7年,基本建成城乡贯通、内外联通、产销顺畅、智慧高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批发零售业加快转型,品牌连锁、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迅速发展,流通组织能力持续增强。数智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打造一批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全省实现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全覆盖,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村级便民商店全覆盖,建制村邮件快件收投服务全覆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更加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顺畅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
1.夯实农村商贸流通基础。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鼓励和引导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商业设施进行改造,到2027年,全省争创不少于5个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5个以上市县达到“提升型”,10个以上市县达到“增强型”。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资源,支持农村电商服务站点、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村邮站、基层供销社站点等共建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入推进“数商兴农”系列活动。
2.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制订全省农产品产地市场布局指导意见,推动三亚、乐东等主产区果蔬产地市场提档升级。支持海口、三亚、儋州等地农产品集散市场提质增效,培育和打造1-2家具有标杆示范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线上线下发展,增强农产品集散和区域辐射能力。鼓励省物流集团在海口、儋州等地建设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在海口、三亚建设冷链物流园区。支持成立农产品统购统销供应链公司,鼓励企业与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等区域中心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等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分拨中心和海外仓。根据市场需求,增加国际货运专(包)机航线,促进跨境货物“点对点”快件直达。鼓励物流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深化国际物流合作,共建共用海外仓。鼓励在浙江、天津、广东等地建设“岛外销地仓”,实现产供销一体化。鼓励在我省瓜果蔬菜、渔业等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支持对已建田头预冷库升级改造,鼓励在田间地头建设一批移动冷库,实现企业与农户资源共享共用。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推广“订单农业+冷链直供”模式,引导特色农产品进企业、进校园、进商超、进景区、进电商平台,打造产销稳定、农商利益联接紧密的衔接机制。
3.优化城市商业服务效能。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海南”品牌,推广“诚信追溯码”和“一户一码”,落实先行赔付制度,持续提升良好消费体验。用好自贸港优惠政策,集聚全球优质商品,加快构建灵活高效的供给体系,保障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有效供给。加强海口骑楼老街、高兴里潮酷文化街、三亚鸿州码头旅游休闲街、大东海国际滨海旅游休闲街、儋州环海艺术美食街等示范街区建设,积极打造一批文旅融合商圈。全面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聚焦“一店一早”“一菜一修”“一老一小”配套设施,重点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各市县精心打造1-2个便民生活圈示范样板区。支持各市县发展首发经济,引领消费新潮流。提升海口、三亚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服务功能,补齐各市县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短板;健全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加强平急两用载体建设,培育保供主体,提升应急保供体系韧性。
(二)推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
4.推动批发业平台化发展。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引育批发龙头企业、链长企业,加强培育平台型商品市场,探索建立集成、开放的平台经济生态。鼓励海口、三亚、儋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商品市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联动发展,开拓国际商品内外销渠道,支持洋浦打造大宗商品国际集散中心。依托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支持建材家居、小商品市场、农产品市场等设施改造。支持建设咖啡、海产品等新型专业市场。
5.赋能零售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零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赋能打造零售业新质生产力。改造传统零售门店,推广智慧商店,提供智能送货、智能安防等服务。鼓励商场、超市、便利店发展“一店多能”,搭乘便民服务项目,提升客流和场地利用率。鼓励发展精品店、集合店、品牌折扣店等新业态,培育“小而美”“专而精”特色店铺。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和电商企业在重点城区布局“社区前置仓”,探索“店仓一体”“预售+集采集配”等新模式,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即时零售。支持引入首店、首发商品和旗舰店,拓展时尚化、主题化、智慧化消费场景。推动海口、三亚、儋州积极打造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在消博会首发首秀。
(三)优化商贸流通发展方式
6.提升供应链创新应用水平。加强培育供应链领军企业,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引导供应链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现代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企业认定管理制度,将符合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范畴的企业纳入现代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清单管理。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县或企业积极创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或示范企业,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建立供应链信用数据库,积极打造供应链信用评价体系。适时制定商贸流通领域的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按“一数一源”原则,明确数源单位、数据质量要求、更新范围、更新频次、更新方式等。
7.加强物流标准化推广应用。加强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的应用,推广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I),促进物流链数据互通。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完善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加强推动《海南省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落地实施,鼓励省物流集团在海口建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体系。
8.推动商贸流通数字化转型。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平台六体系”建设,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溯源管理体系。支持跨境直播电商基地建设。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营销模式。做强链主型平台企业,整合金融、物流、咨询等服务资源,赋能我省特色产业发展,为数字产品高质量供给提供产业支撑。鼓励省物流集团建设海南省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系统平台,赋能海南农产品流通。
(四)促进商贸流通内外融合发展
9.推动流通领域产业集群发展。推动海口市加快建设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和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承载城市,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港口、航运、物流等企业战略合作,推进贸港航一体化发展。强化洋浦、海口国家物流枢纽集群功能,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促进临港产业要素集聚。加快推进儋州市建设洋浦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服务生鲜农产品等产品冷冻冷藏、中转集散、冷链多式联运、国内外集散分拨等。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大型物流和供应链企业落地海南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洋浦港与新加坡等国际港口合作,开通至RCEP成员国冷链海运专线。加强国家A级物流企业培育,争取2027年全省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达到50家。鼓励省物流集团建设全球跨境贸易数字化结算中心和海南自贸港国际数字贸易中心。
10.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政策压力测试。积极扩大“零关税”商品清单适用范围。加强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助力企业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顺畅切换。制订出台推动中间品贸易发展方案,加快建设面向东南亚国家货物集散地。利用消博会、冬交会等展会平台,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渠道对接、品牌对接,扩大内外贸优质产品知名度。持续举办外贸优品中华行(海南站)活动,加大力度促进外贸优品拓内销成规模。
三、组织保障
11.强化组织领导。省商务厅牵头,各部门、各市县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探索建立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相关统计监测,完善批发零售企业统计工作。
12.优化税收金融支持。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加强纳税辅导。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包括自用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按规定申请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支持供应链中小微流通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
13.开展试点探索。推动海口、三亚、儋州等城市积极申报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我省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和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14.加强规划引导。将有关商贸流通网点、设施用地或空间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通过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信息平台,开展新策划生成的商贸流通行业项目空间合规性审查。在详细规划编制和项目规划许可审批中严格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