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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沪市监消保〔202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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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14 09:19:58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3
核心提示:2024年本市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此,现就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消保〔2024〕87号
发布日期 2024-03-13 生效日期 2024-03-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药品监管局,各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2024年本市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此,现就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紧扣维权主题,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制作投放消费维权年主题公益广告。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走近‘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等主题,策划制作公益宣传海报广告、音频广告,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拓展阵地,做到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不断扩大“3·15”品牌影响力,增强宣传引导效果。(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广告处、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二是展示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效。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劳动报》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推出专版,展示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维权工作情况,增进市民对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

三是公布2023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析以及上海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通过平面媒体、腾讯“朋友圈”、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发布本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测评情况,分析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满意度数据,反映本市重点商圈、行业以及文化、服务领域消费者满意度情况。(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投诉举报中心)

四是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推广2023年主题立功竞赛活动征集评选出的市场监管干部原创的优秀特殊食品科普宣传作品,结合日常消费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有关消费维权知识,通过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短视频等资源开展持续宣传。(实施部门:市局特食处、消保处、宣传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披露各类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年度投诉热点和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个人信息保护、虚假违法广告、涉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典型案例,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震慑违法行为,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广告处、反垄断价监办、竞争处、产品监督处、宣传处)

二是开展集贸市场、餐饮店电子计价秤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子秤“作弊”违法行为;开展加油机计量执法检查,重点关注民营加油站计量管理情况;开展商品“过度包装”、零售商品计量称重执法检查;联合市水务局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实施部门:市局计量处、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三是开展美发行业“阳光”价格行动。通过提醒告诫、上门服务、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结合“美发行业阳光价格行动”回头看,持续开展法规指导和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美发行业价格行为。(实施部门:市局反垄断价监办、消保处)

三、着力社会共治,凝聚维权合力

一是启动“亮剑浦江·2024”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结合上海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合市网信办,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在点餐、停车、景区购票、人脸识别、未成年人敏感个人信息等五大领域共同开展专项治理,发布整治成果,惩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

二是开展进口商品联合监管执法。针对投诉举报反应较多、监督抽查中质量问题集中的进出口消费品,与上海海关开展跨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完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闭环管理链条。(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

三是举办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启动宣贯活动。会同市精神文明办、市商联会积极推动放心消费联创联建,对“2022—2023年度放心消费创建优秀单位”进行集中授牌,突出“放心消费在上海”,对创建程序、创建要求进行权威解读,全面发动,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新一轮创建工作。(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回应诉求

一是组织实施到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值班备勤人员,做好人力保障和人员到岗到位工作,确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顺利开展。(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药品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二是诉求处置到位。“3·15”期间,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参加上海“12345”市民热线“市场监管局长接听热线”活动,直接聆听市民需求,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公众诉求综合平台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加强对各渠道公众诉求的分派、处理和督办,确保迅速化解消费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宣传处,市消保委秘书处,市局投诉举报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三是应急值守到位。3月15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带队值守,针对晚会曝光舆情和社会关切的问题,按照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要求,快速反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出动执法力量到现场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和属地政府报送处置情况。(实施部门:市局消保处、宣传处、稽查处、信用处、反垄断价监办、竞争处、网监处、广告处、质量处、产品监督处、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食处、食品抽检处、特种处、计量处、认证处、认可处、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局投诉举报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四是信息报送到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评估总结,注意收集相关媒体报道、图片、领导现场走访和批示等信息,由专人统一汇总形成“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总结并填写统计表(附件),于3月18日中午前报送市局消保处。

   附件: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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