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中心:
为强化饲料监管,提高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牧兽医监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维护春季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的通知》(农办牧〔2024〕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的通知》(农办牧〔2024〕8号)等要求,现制定印发《2024年山东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附件),请各市积极配合,并结合当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业发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经费预算等实际情况,细化制定本地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联系人:饲料兽药处 赵洪山 0531-51788880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