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至2024年4月15日。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性质,即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是将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企业标准进行存档、备案的过程,不是行政许可。
该征求意见稿拟简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流程: 取消原备案前公示、审查、加盖备案章、水印、备案号等环节,改为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2024年6月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直接登录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进行备案。企业在平台主动上传、公开其执行的企业标准,进行食品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并完成自我公开承诺,即完成备案。公开承诺内容应包含:备案标准的合法性、食品安全指标是否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等。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责任和食品企业标准自动废止及重新进行修订的情形。
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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