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工作,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湖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单位)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后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处室(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决策事项按时完成。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承办处室(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