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基地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工信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新型工业大会部署要求,加快我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自治区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现就2024年自治区绿色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在宁夏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期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3.申报企业所从事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要求,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效果良好,申报的绿色工厂项目,近三年已建成投产。
4.企业应满足自治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建设规划、制度建设和实施方案齐全。
(二)专项条件
1.工厂基本满足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
2.能源资源投入得到优化、产品满足工业节能相关强制性标准、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符合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3.污染物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4.工厂应达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等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工业固废利用方案。
二、申报方式
(一)系统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宁夏企业公共
服务平台 ( www.smenx.com.cn, 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 点击项目申报专栏,进入自治区绿色工厂专项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在系统内线上审核。
(二)材料上报。企业申报资料通过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线上审核后,自行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各类佐证资料,编辑目录胶装一式3份,报送辖区工信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五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对申报资料统一审核后将“2024年申报自治区绿色工厂汇总表”(见附件)以正式件连同申报书一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一致。除封皮加盖公章外,整本资料须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因提供资料不齐全影响项目申报的后果自负,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请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二)各级工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推荐,并在系统内注明不通过原因退回企业,推荐项目务必实地查验,确保项目真实可靠,申报材料内容详实。
(三)各地工信部门绿色工厂推荐数量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工信函〔2024〕14号)中绿色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分工结合各地梯度培育实际进行推荐。
(四)各地工信部门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前要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报送推荐名单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前。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2024年度自治区绿色工厂名单。
联系人: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杜海军 0951-6363385
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姜雨涵 0951-5699328
附件:2024年申报自治区绿色工厂汇总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申报自治区绿色工厂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写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属地及地址 |
所属行业 |
项目建设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说明: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分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