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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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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05 14:44:46  来源: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62
核心提示:现将《四川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发布单位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2-02 生效日期 2024-0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现将《四川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宣传和告知

2024年2月底前,各县(区)要做到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到场告知、发放明白纸,并将《规范》送达通知书经屠宰厂(场)负责人签章后存档备查,确保各屠宰厂(场)负责人、屠宰行业监管人员等了解掌握《规范》内容以及实施要求。

二、推进自查摸底

2024年3月底前,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内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照《生猪屠宰管理规范检查项目表》,逐项开展自查工作,摸清现状和差距,全面梳理,综合研判,确保《规范》实施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规范》实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制定辖区内推进《规范》实施的方案和工作计划表,并于2024年3月8日前报市局兽医兽药饲料科。

联系人:文光忠,电话:0831—8240718,电子邮箱:877872921@qq.com。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地区: 宜宾市 
 标签: 农业 生猪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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