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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开展畜牧、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呼农牧畜字〔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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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05 02:50:36  来源: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畜牧、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发布文号 呼农牧畜字〔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2-05 生效日期 2024-02-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旗县区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畜牧、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新台账

重点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台账,根据行业生产特点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监管措施,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落实整改。

二、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畜禽养殖方面,指导养殖场做好沼气工程、覆盖式贮存池的危险警示宣传和敞口式贮存池的防跌落宣传,督促生产单位在开展污水池、发酵池、管道维修疏通等临时性有限空间施工时,提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开工,严禁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指导生产单位加强人员培训,按规定持证上岗;屠宰行业方面,做好水、电、煤(沼)气、防火、防雷雨、脱毛机等安全管理及设施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的日常检查,确保人身安全,防止机械事故发生;生鲜乳安全生产方面,挤奶厅、贮奶间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化学物品、无积水。挤奶机、输奶器具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清洗并记录。许可使用的化学物质和产品要专人加锁保管,单独存放。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火灾发生

近期,河南、江西发生了重大的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春节期间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城市用火用电量增大,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返乡人员增多,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祭礼扫墓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旗县区要将企业动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祭祀用火等作为重点,深入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督促企业加大对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目标的排查整治力度,做到有患必除,彻底将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各旗县区农牧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包括生鲜乳收购站)、屠宰企业等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指导企业切实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确保畜牧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畜禽养殖(屠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总表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1:定稿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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