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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食品、药品市场主体智慧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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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06 10:15:39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5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食品、药品市场主体智慧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7-06 生效日期 2023-07-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徐鸿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食品、药品市场主体智慧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透明监管等的建议

近几年,为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坚持创新赋能,倒逼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和应用取得成效。2021年,我局建成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平台涵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功能,以畜禽肉、水产品等为重点,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从海关进口查验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完善了人物同查、人物共防措施,建立了问题食品的快速精准反应机制,进一步压缩追溯时间与经济成本,形成追溯责任闭环,有效杜绝禁止采购、销售、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和“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的发生,圆满完成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任务。截至目前,平台注册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4209家,采集“首站”进口冷链食品登记信息13551条,非“首站”进货冷链食品登记信息20109条,个人购买冷链食品登记信息48429条,流出本省冷链食品信息20条。同时,我局采取“先行先试、重点推进、循序渐进、全面提升”方式,实现全省农批市场和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食用农产品从入场查验到贮存、批发、零售信息化追溯,完善食用农产品排查管控调度机制,建立问题产品的快速精准反应机制,严格管控风险,维护公众身体健康。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为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提供追溯管理服务。截至目前,平台已覆盖全省32个批发市场、5618户经营户,采集经营户进货商品信息177507条,开办者查验信息177131条,入场查验无票证快检信息54515条,日常抽检信息108201条,系统赋码175843个;全省194家农贸市场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创建入场销售者档案6586户,上传进货信息29272条;全省1049家超市完成系统账号注册,上传进货信息244866条,检测信息596条。为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推广应用“贵州省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平台”。截至2023年5月底,全省共计295318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学习考试,累计467090人参考。为落实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2021年3月先后开展学校、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集中用餐配送企业、养老机构、农批市场经营户等重点环节食品安全自查。截至目前,共计33155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累计开展自查65万余次。

二是建成贵州省“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分析预警一体化服务平台。2020年,为实现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集中供餐企业的远程监管,我局按照统分结合、智慧精准的原则,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建成贵州省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分析预警一体化服务平台。平台运用AI智能技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对视频的实时分析,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后厨重点区域人员进出、厨师工作服穿戴和行为活动、鼠害等进行分析识别、跟踪报警、抓拍取证,全程无需人工参与。实现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持证学校食堂19426家,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14217家,覆盖率73.2%。全省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7家,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37家,覆盖率100%。全省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据已汇聚到省级监管平台并成功记名11788家。其中,省会贵阳市持证学校食堂2121家,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1948家,覆盖率91.8%;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1家,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21家,覆盖率100%。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我局开通“黔中食安”微信小程序,便于监管用户在手机端使用,主要功能包括明厨亮灶、AI数据查看反馈、农村聚餐备案等。截至目前,农村聚餐备案上报1386条,指导完成1049条。

三是积极推进数字化食品安全抽检模式。近年来,全省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一直采用数字化抽检方式进行。承检机构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抽样检验,任务从抽样开始到检验结束提交统一在该系统内完成。截至目前,全省已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完成18.5125万批次抽检任务。同时,为强化食品安全权威信息传播和科普宣传,总局食品抽检司推出“食安查”信息服务平台。公众通过“食安查”信息服务平台,输入食品名称或企业名称关键字,可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已公布的合格、不合格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四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2022年,我局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设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和监督检查APP,实现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全覆盖和生产监督检查数据信息全归集,建立了覆盖食品生产监管全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管模式,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食品生产安全穿透式智慧监管与监管数据的实时共享。截至目前共计向总局汇集9401条检查信息。

(二)坚守安全底线,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建设完成药监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整合现有信息化成果,统一药品安全监管门户,逐步建设完成“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打造“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个体系、四类应用”的智慧监管体系,平台功能覆盖“两品一械”监管、稽查执法、疫苗追溯、监测评价、数据中心等领域,基本实现了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记录全程留痕,打破了监管信息横向不连接、纵向不贯通的“信息孤岛”壁垒问题。截至目前,综合监管平台用户登录共计72791次,通过平台制定检查计划34个,计划检查企业总数704家次,完成检查1328家次。采集行政许可和备案相关基础数据约53807条。

二是建设完成疫苗追溯监管系统。按照《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等10项信息化标准,采集追溯数据,实现了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环节等数据流向查询,以及疫苗溯源、风险预警等功能,充分发挥追溯信息在日常监管、风险防控、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截至目前,采集疫苗追溯监管数据约6.6亿条。

二、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应加强大数据中心建设等建议

截至目前,我省已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数据汇聚共享。近几年,按照“谁归集、谁维护”“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统筹”原则,我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数据使用部门提需求,数据归集部门做响应,数据共享管理部门保流转”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调度体系,建成全省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不断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等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截至目前,已通过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架“进口冷链食品票证信息”“食品经营许可信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信息”“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等食品、药品监管数据目录455 个、数据资源486个,推动全省各单位共享使用“流通、餐饮、生产企业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放射药品使用许可证信息”“药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数据1.06 亿批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积极适应食品安全形势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应用。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的工作部署、工作安排和规定办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2023年我局对贵州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业务功能覆盖基础档案管理、监管检查管理、风险分级和预警分析管理,实现监管对象精准化、监管责任网格化、风险预警智能化。目前,平台在黔南州和毕节地区试运行,下一步将在全省推广应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平台。我局将深化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食用农产品的产地来源、票证查验等查询追溯等功能。不断发挥进口冷链追溯管理平台优势,采取“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的管理模式形成完整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链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三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应用。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配合教育部门不断提升我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不断提升我省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运用和智慧管理工作不断深入,拓宽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渠道,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完善药品(疫苗)追溯体系,强化对疫苗、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的追溯。推动品种档案应用,建设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药械妆基础数据库,持续推动监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不断健全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交换机制。强化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数据汇聚共享,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建立企业综合风险分类评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风险预警模型,构建“1+6+N”的全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实时监测大中型餐饮单位、超市、冷库、农贸市场、药品批发售卖等市场主体行为,对市场主体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形成相关的风险预警线索。同时,将食品、药品监管等监管对象、执法人员、企业信用分级分类及监管行为等基础数据汇聚于贵州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推动监管数据汇聚分析预警,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风险预警提供信息化支撑。

2023年6月19日

 地区: 贵州 
 标签: 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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