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相关规定,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以下8份规范性文件:
1.《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商务运〔2011〕381号);
2.《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标准化菜市场样板示范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商务建〔2013〕182号);
3.《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琼商务建〔2013〕192号);
4.《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面积测算规范的通知》(琼商务建〔2013〕241号);
5.《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境)参展组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商务规〔2015〕170号);
6.《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商务规〔2015〕171号);
7,《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商务贸〔2015〕283号);
8.《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琼商展〔2016〕248号)。
特此通知。
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