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1-27 10:40:46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48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8部门决定,11月28日我省与全国同步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海关,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海关,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1-24 生效日期 2023-11-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兰州新区食药安委办、文明办、网信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粮食和储备局、林草(林业)局、团委、科协、贸促支会、供销联合社,各隶属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8部门决定,11月28日我省与全国同步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从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向新鲜、健康、营养拓展,必须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食品浪费,遵守行业准则、强化诚信自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科技赋能提高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三)推动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共同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省食药安委办等28部门共同制定《2023年甘肃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市县层面。各级食药安委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省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等的科普宣传、诚信从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食药安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开展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协(学)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传播活动。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及电子版于12月8日前报送省食药安委办。

联系人:景建辉 胡妍芸

电 话:0931—8533504、8533108

传真: 0931—8533126(传真)

邮 箱:13993123522@163.com

附件:1.2023年甘肃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2.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

2023年甘肃省食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定于11月28日,由省食药安委办统一组织,在甘肃电视台经济频道播放启动仪式,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代表参会。同步在“视听甘肃APP”“丝路明珠网”“甘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同步直播宣传周活动。(省食药安委办负责)

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食安甘肃 我们共同守护”厅(局)长系列访谈活动。在甘肃电视台经济频道《甘肃经济观察栏目》录制《食安甘肃 我们共同守护》节目六期,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兰州海关等部门主要领导畅谈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展现我省食品安全治理成效,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厅(局)长系列访谈活动将在“视听甘肃APP”“丝路明珠网”“甘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同步推广宣传周活动。(省食药安委办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兰州海关承办)

(二)开展“全民学礼、人人代言--餐有礼”行动。全省同步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宣传周活动,面向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发放“陇小飞新‘食’尚”文明公益宣传海报;制作刊播“文明有礼--餐有礼”公益广告,宣传倡导文明用餐礼仪规范,弘扬科学理性、文明用餐的时代新风,让每一位甘肃人都成为文明甘肃的代言人和受益者。(省文明办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配合)

(三)开展“我们共同守护”宣传周专题报道。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版,由省食药安委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兰州海关提供宣传材料,专题报道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省食药安委办负责)

(四)“食安甘肃——陇上行”新闻媒体走基层采访活动。组织省级与地方媒体形成媒体团进行采风活动,在表彰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中筛选10名在食品安全基层战线的优秀典型个人代表(主要集中到县区、基层所)或单位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将采风成果形成新闻通稿及专题报道在各媒体平台发布。(省食药安委办主办,省市场监管局宣传应急处、宣传教育信息中心配合)

(五)开展《营养甘肃行—2023甘肃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科普大赛》活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省营养学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科普大赛,推广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群众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对优秀作品在网络上进行选登并给予一定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协、省营养学会、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配合)

三、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主题日活动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成效宣传活动。在有关媒体宣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案件特点、地方做法和相关案例等。

(二)省教育厅

开展《“食”刻守护,共育未来》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在小学、中学开展《“食”刻守护,共育未来》食品安全科普活动,提升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共同培育守护祖国未来。

(三)省工信厅

组织各地工信部门及重点食品工业企业学习食品安全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开展《GB/T33300-2016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交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四)省公安厅

开展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行动,集中展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打击成果,在全省系统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形成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省民政厅

开展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在各类养老机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场所,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老年人食品安全意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省交通运输厅

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微博等自媒体线上传递食品安全宣传知识;引导汽车客运、出租公交、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经营单位通过大厅、门架、车载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口号,在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向过往旅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线下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七)省农业农村厅

举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管理现场会。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管理工作现场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部门职责分工与工作衔接、进货入场查验等内容开展培训,在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展参观活动,宣传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填写、使用、收取、保存及查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衔接。市州参照省上活动内容,安排本级活动。

(八)省商务厅

在商务领域开展以诚信文化建设和构建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在中央厨房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我承诺活动。

(九)省文化和旅游厅

1.线上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文旅部门网站、一部手机游甘肃、微游甘肃、抖音、快手等平台,充分利用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景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星级饭店LED屏、客房、旅游网站等场所和载体。

2.线下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农家乐、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场所及周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旅游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开展“文明餐桌”“找笑脸吃饭”“诚信经商、诚信做产品”等宣传引导活动,提高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合理消费及自我保护意识。

(十)省卫生健康委

1.编发《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汇编》,并在宣传周期间举办3期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班。

2.配合开展“我们共同守护”宣传报道活动,通过省内外各大主流媒体以及公众号、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知识,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并将优秀科普文章推送《中国食品安全报》《甘肃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

(十一)兰州海关

举办“崇信尽责,共护国门食品安全”主题日活动。组织海关通过专题展览、科普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立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焦点内容,集中宣传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展现“进口食品‘守护国门’行动”“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举措和成效,促进进出口和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知法守法经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全面科学认识国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同营造食品安全多元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十二)省粮食和储备局

举办“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粮食标准和质量安全相关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举办“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指导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开展相应活动。

(十三)省林草局

1.开展检验检测开放日活动。举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兰州)”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使用林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产品检测流程。

2.开展《LY/T 2800-2017 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规程》宣贯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林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

(十四)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充分发挥机场窗口优势,利用候机楼、酒店大厅LED屏幕、展板等媒体资源,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在机场范围内张贴“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宣传画,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让旅客感受到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体验,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真正做到守护每位旅客“舌尖上的安全”。

(十五)省科协

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科普宣传方式,在甘肃省科协官网设置“反对食品浪费,关注食品安全”专栏,在“甘肃科普”微信公众号开设“健康”专栏,全方位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依托甘肃科技馆,以科普讲解和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十六)省供销合作社

1.开展主题宣传,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在省供销网站、供销公众号发出倡议,号召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美德,遏制食品浪费,提升识假辨假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2.强化主体责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所属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社、乡镇超市及农资经营企业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推动食品生产和农资经营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打造“放心供销”形象。

(十七)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站车单位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通过列车和车站的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媒体滚动播放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周活动主题,进一步提升铁路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十八)省市场监管局

1.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进超市活动。全省同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进超市活动,举办食品安全自我承诺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应对能力。

2.科学引导消费者选购食品。在省局网站、“甘肃市场监管”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系列食品及相关产品消费提示,推动消费者科学了解食品及相关产品选购和使用常识,引导消费者科学防范质量风险。

3.开展“你点我检”和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进养老机构(慈善机构)等活动,让消费者直接参与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同时,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捐赠活动。

4.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和群众走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近距离参观了解检验检测过程,提高实验室检测知名度和权威性,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

5.开展“邀请媒体进企业”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走进食品生产企业,采访食品全链条生产过程,引导企业绿色包装,在媒体平台播放,让群众了解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增强消费信心。

6.开展“你送我检”为民办实事活动。每个县(市、区)各遴选1-2个客流量较大的农贸市场,选派辖区监管所快检人员,携带快检设备、试剂,现场开展“你送我检”活动,提升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积极性。

7.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为主线,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为抓手,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现场追踪,同步拍摄执法全程,充分发挥“透明执法”效能,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提升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引导餐饮行业自律向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在“甘肃市场监管”官方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头条号发布播出。

8.发布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在省局网上集中发布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更好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目标。

附件2

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项     数   
组织活动次数/出动人数  
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次)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数(次)  
设立公众热线(条)  
制作、张贴海报/标语(块/条)  
制作专题展板(块)  
制作、发放宣传册、宣传材料(份)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次)  
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次数  
现场咨询活动次数/接受咨询人数  
受理举报投诉件数/解决或反馈件数  
企业培训、讲座次数/受益人数  
深入企业等宣传次数/受益人数  
“五进”活动(次) 农村  
校园  
企业  
社区  
超市  
创新活动的内容  
 

 地区: 甘肃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4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7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