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平竞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平台企业常态化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合规推进机制,促进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健康创新发展,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评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结合《指引》的实施,就指导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竞争合规评价、积极建立竞争合规管理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平台企业利用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公平竞争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平台企业在公平竞争治理体系建设、规则制定、重大决策、运营透明度、风险识别及控制、评估及改进、创新发展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发挥公平竞争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先进经验,加快健全公正公开透明的平台企业治理规则,促进平台企业公平竞争、创新发展,更好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二、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就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等环节,建立健全与平台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合规建设的困难和诉求,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助平台企业依据《指引》定期开展竞争合规自评。评估形成的书面报告作为企业建立竞争合规自我改进机制的依据,定期报送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在评估评价、问题发现、疑难会商、规范改进、精准服务等方面,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将强化同平台企业关于合规管理及竞争监管的交流互动。
三、强化公平竞争合规激励。督促和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公平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加强合规激励。自评“A”级及以上的,经反垄断执法部门复核后,积极鼓励并服务平台企业探索创新,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合规评估,服务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进一步优化常态化监管机制,运用合规承诺、约谈提醒、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在境外反垄断诉讼和调查的应对指导、竞争合规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自评“B”级及以下的,视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性问诊把脉,及时规范改进;对投诉量较高的企业重点关注,涉及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
四、加强宣贯辅导。深入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厚植公平竞争理念。了解平台企业合规需求,发挥《指引》在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方面的支持、引导、促进作用,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不断增强平台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以常态化监管助推平台企业防范竞争合规风险,不断增强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附件: 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评价指引
上海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