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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087号(农业水利类010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我国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管理的提案 (国粮提案字〔2023〕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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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16 10:40:52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891
核心提示: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国家安全能力为目标,调整优化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布局,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储备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在稳定市场、保障供应、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国粮提案字〔2023〕11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3 生效日期 2023-10-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民建中央:

《关于加强我国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国家安全能力为目标,调整优化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布局,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储备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在稳定市场、保障供应、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推动粮食安全治理体系法治化现代化

一是加快推动粮食安全立法修规。立足我国国情、粮情,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于2023 年6 月28 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见。2021 年4 月15 日,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施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环节以及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节粮减损等方面进行规范,全面构建了粮食流通管理的制度框架。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正有序推进。各地加快制定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粮食安全依法治理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创新强化执法监管。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充分发挥12325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作用。

加快推动粮库信息系统和省级平台升级改造,国家平台、省级和央企平台、粮库信息系统三级架构日趋完善,不断优化中央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系统,大力推进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出台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规范信用监管活动,鼓励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制定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综合运用视频抽查、“四不两直”、“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手段,有效推动收储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二、关于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系

一是合理确定中央地方储备责任。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央和地方要共同负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央义不容辞,承担首要责任”、“各级地方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加粮食生产投入,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不能把担子全部压到中央身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粮食储备制度”。粮食储备管理实践中,中央储备作为全国或较大范围内应大灾、守底线、稳预期的“压舱石”,地方储备则主要用于调节区域粮食市场供求和应对局部应急状况。同时,一些省份积极探索减少储备管理层级,并在大中城市和市场易波动地区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储备作为补充,以强化储备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储备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明确承储企业职能。立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政府储备承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在中央政府储备层面,《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明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目前是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并对中央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实践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科学界定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职能定位,理顺管理边界,隔断风险传导途径,督促全力落实中央政府储备管理运营任务。在地方政府储备层面,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切实加强区域粮食储备安全管理。

三、关于健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

一是持续健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指导督促各地加强资源统筹,逐步增加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数量,截至2023 年6 月底,全国共有粮食应急储运企业4896 家、应急加工企业6678 家、应急配送中心3607 家、应急供应网点56760 个,粮油应急日加工能力达到168.1 万吨,日供应能力达到164.8 万吨,粮食应急实战能力不断加强。积极推动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地级市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县级粮食应急配送中心,粮食应急配送能力持续提升。印发进一步加强县级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通知,推动增加网点数量,优化储运、加工、配送和供应网点布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巩固县级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二是着力实施粮食现代物流工程。“十四五”以来,先后实施粮食产业发展、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围绕粮食产业发展、应急保障体系、仓储物流布局建设等方面,系统谋划了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完善粮食仓储设施布局和结构,大力推进高标准粮仓建设,完善“通道+节点+枢纽”的粮食物流骨干网络。国家有关部门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地方建设仓储物流项目,补齐粮食仓储设施短板。

四、关于建立强化粮情预警监测体系

为主动适应粮食市场形势变化,提高服务决策、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水平,建立了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监测预警会商工作机制,深入研判重大问题,适时召开粮食监测预警专题会议,分析粮食市场运行、供需形势、产业经济发展等,研提政策建议;不断优化监测网点布局,及时调整监测品种和价格类型,完善主要监测指标,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适时发布粮食市场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该提案对于加强粮食储备管理、提高粮食储备应急能力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府储备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粮食储备体系,进一步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衷心感谢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 年8 月29 日

(联系人:彭双五联系电话:010-6897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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