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对预包装食品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案件如何定性?来看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

对预包装食品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案件如何定性?来看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7 08:02: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249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关于销售产品编码信息被涂抹刮擦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的请示》(吉市监执法函字〔2023〕38号)进行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关于销售产品编码信息被涂抹刮擦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的请示》(吉市监执法函字〔2023〕38号)进行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2.2规定,食品标签的定义为: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导致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辨认和识读。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被部分或者全部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完整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也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信息,以确保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