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机关有关处室(中心、窗口)、驻局监察室、各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试行)》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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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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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09-24 | 生效日期 | 2014-09-2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机关有关处室(中心、窗口)、驻局监察室、各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试行)》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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