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工信厅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暨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 (闽市监计量〔2023〕212号)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工信厅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暨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 (闽市监计量〔2023〕2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18 09:07:20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4
核心提示:为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发〔2022〕10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3〕4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文号 闽市监计量〔2023〕212号
发布日期 2023-07-04 生效日期 2023-07-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计量相关
备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经发局),省计量院:

为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发〔2022〕10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3〕4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面向企业高质量发展计量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各类计量技术服务为支撑的企业计量体系,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意识,汇聚各方计量资源和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施“测”服务,优化计量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促进我省企业不断夯实计量基础,实现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增强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主体意识1.推动企业提升计量管理水平。向企业宣传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企业将计量管理要求纳入企业管理范畴,主动提升计量管理意识,明确企业计量管理职责,根据需要设置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分类分级建立计量器具台账,严格落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确保守住法制计量底线。

2.引导企业合理配置计量资源。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加强科研、生产、节能降碳、安全防护、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计量保障能力建设和投入,不断强化仪器设备溯源性要求,合理配备计量标准装置,梳理试验和生产过程关键参数测量方法和测量程序,保证测量仪器设备的量值准确可靠、溯源有据。

3.鼓励企业提升计量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围绕计量创新需求,积极参与先进测量技术和测量方法攻关,力争在制约产业链发展的计量技术瓶颈上取得新突破、多出新成果,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和核心成果转化应用。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强计量数据的智能化采集、分析与应用,持续提升计量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水平。

(二)深化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支撑服务1.加强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发挥科研院所及综合性、行业性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充分释放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推进高水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计量优势资源力量,积极培育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测量实验室。加强“产、学、研、用”计量科技合作,促进计量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推进计量服务实体经济活动。结合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扎实推进计量服务实体经济三年行动,发挥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技术优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计量对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的支撑引领作用,全力赋能企业提质增效。

3.推动企业计量人员素质提升。推动计量技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人才交流合作,加强计量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一批计量科技创新团队。通过“福建计量云课堂”“计量科普微视频”,助力企业培养专业知识精、业务能力强的计量技术队伍。发挥省计量院和各设区市计量所(院)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机构的优势,为企业人员提供计量专业项目实训场所,加快培育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计量检测人才。

(三)强化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政策支持1.深化企业计量“放管服”改革。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自主开展计量器具溯源。推行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落实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全面提升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2.参与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与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的工作,鼓励企业围绕急需的工程化参数测量校准、专用测试设备校准、动态参数和特殊量校准等,加强对现场计量、在线计量、远程计量、嵌入式计量等具有典型工程应用特征的计量测试技术和方法研究,参与国家、部门、行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提升掌握和引领前瞻性计量测试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3.支持建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申请筹建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开展具有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研究,搭建产业计量检测公共平台,建立产业计量测试联盟,为产业提供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前瞻性的计量支撑和技术服务。

(四)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到2025年,各设区市分别引导1家龙头企业带动若干家中小企业实施计量伙伴计划,推动形成计量资源充分共享、计量活动有效衔接、计量能力协同推进的大中小企业计量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1.加大企业计量技术帮扶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利用自身计量经验和做法,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中小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加强工艺过程计量控制和保证。对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引导帮助其建立完善内部量传溯源体系,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鼓励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行业学协会等多方资源和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计量服务和支持,通过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

2.加强企业计量技术支持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共同建设计量协同创新平台,梳理产业链计量薄弱环节和企业配套需求,开展计量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鼓励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计量科研基础设施、测量仪器设备、计量实验室等资源,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和省碳计量技术委员会通过加强节能低碳计量技术支持等措施,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深化低碳计量理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推动企业计量人才培养使用。推动龙头企业加强对产业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的计量人才培养,普及计量管理和技术知识,交流分享计量实操经验和做法,提升计量素质能力和职业技能。推动龙头企业探索“计量技术特派员”“计量专项小组”等服务方式,委派技术专家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帮扶等活动,探索建立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和定期派驻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计量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计量情况,分析企业计量需求,解决企业计量实际问题,切实保障企业计量工作落地落实。要将“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纳入计量服务实体经济活动中,制定推进方案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工信部门要借助质量标杆等活动,不断激发和引导企业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工具和方法,强化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加大计量能力建设投入。要将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纳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总体工作计划中加强指导,保障顺利实施。

(二)加大激励力度,各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要持续开展企业计量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当前的计量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企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的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各方加强对企业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基金和金融产品的支持。对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表现优异的龙头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可在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中给予优先考虑。工信部门要支持计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计量中小企业参与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支持计量技术机构入驻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计量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计量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高计量政策知晓率和惠及面。要结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大活动,加大企业计量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大力普及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计量先进理念,加强企业计量培训,增强企业计量意识,提升计量社会影响力,营造重视企业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及时总结本辖区开展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收集和整理典型案例,加强宣传,积极推广。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要将本辖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工作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联系人:周 溢0591-87580519。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人:陈恒0591-87846628。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49)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56)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