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7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特医食品统一收费编码和加强特医食品监管 推进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3〕17号)

市场监管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7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特医食品统一收费编码和加强特医食品监管 推进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3〕1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05 16:54:4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321
核心提示: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和实施解读工作,严格注册管理,不断健全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机制,着力推动特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坚决筑牢特医食品安全底线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国市监议〔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07-05 生效日期 2023-07-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杜振新等七位代表:

你们共同提出的《关于将特医食品统一收费编码和加强特医食品监管 推进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应当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监管,是对我们工作重要性的高度认可,对保障我国特医食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在特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严格注册、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守住特医食品安全底线。同时,我们还对建议中提到的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等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严格特医食品产品注册

自2016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发布实施以来,我们严格特医食品注册审查,保障特医食品安全。对产品科学依据不充足或申请材料不支持其产品安全性、科学性,未通过现场核查等情形,一律不予注册。截至2023年5月5日,共批准48家企业注册115个特医食品,其中境内35家企业85个产品、境外13家企业30个产品;包括无乳糖配方11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6个、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3个、氨基酸配方2个、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13个、母乳营养补充剂4个、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3个、全营养配方32个、电解质配方18个、蛋白质组件8个、碳水化合物组件11个、脂肪组件1个、流质配方2个、肿瘤特定全营养配方1个。2019年,发布《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糖尿病》等3类疾病特医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规范特医食品临床试验工作,指导申请人科学有效地开展特医食品临床试验,满足糖尿病、肾病、肿瘤患者营养需求。

二、严格特医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我们建立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机制,印发《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相关操作指南》。近年来,我们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国内特医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体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验收到位。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特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执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通过医疗机构、药店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的规定,切实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核对标签和说明书与注册标准的一致性、禁止虚假夸大宣传等要求。针对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和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大力开展排查整治,对头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合规提醒,进一步保障特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

三、加大特医食品科普宣传力度

2022年,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严格特医食品标识标注,启用专属标志“小蓝花”,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辨识度。结合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送您一朵小蓝花 特医食品健康你我他”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特医食品企业规范标识,指导医生、临床营养师和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特医食品,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

四、严格固体饮料标识管理

2021年,我们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明确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五、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自2020年以来,我们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等部门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00.8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27万余人次,举办保健食品科普宣传7.2万余场次,参加人员1321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448万余份,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六、持续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22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1.86万件,涉案货值金额10.91亿元,罚没金额29.47亿元。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94家,吊销许可证2123件,移送司法机关5147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5.26万人。其中办理涉及特医食品案件45件,案件数同比增长9.8%。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和实施解读工作,严格注册管理,不断健全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机制,着力推动特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坚决筑牢特医食品安全底线。同时,持续保持对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等产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并按照“四个一律”(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一律处罚到人、严重违法持证企业一律吊销许可)的要求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执法稽查工作,切实维护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衷心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6月3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