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利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盲盒经济”监管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提案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单位会办。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结合会办意见,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是加快立法进度。
司法部门将《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纳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紧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我省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内容和法律责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等方面沟通对接,了解掌握广大商家、消费者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法治需求,及时修改、制定相关法规规章,为有效监管“盲盒”产品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
公安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线索排查,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及时开展受理审查,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不法“盲盒”经营者监管力度;做好行刑衔接,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合力,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盲盒”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惩治“盲盒”经营者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宣传广度。
宣传、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针对“盲盒”消费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理性对待“盲盒”消费宣传教育,让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购买“盲盒”存在的各种风险,避免冲动消费、跟风消费、盲目消费。重点是广大青少年群体,通过及时有效的“盲盒”消费宣传教育,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消费观念,防止沉迷上瘾,落入消费陷阱。同时,相关部门对“盲盒”经营者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督促“盲盒”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促进“盲盒经济”健康发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