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等六部法规的决定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等六部法规的决定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31 16:24:35  来源: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302
核心提示: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六部法规。
发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发布日期 2023-05-31 生效日期 2023-05-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等六部法规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5月30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等六部法规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六部法规:

一、河北省保护公民举报权利条例

(1992年10月30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二、河北省在职职工教育条例

(1995年7月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三、河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1996年12月17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四、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

(2002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五、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

(2014年9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六、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016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区: 河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06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