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于2023年5月29日起,开始实施小食杂店风险分级管理。依据小食杂店风险特点,从销售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销售条件保持、销售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将小食杂店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校园周边小食杂店直接评定为D级),并根据对小食杂店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下表为不同风险等级的小食杂店的日常检查频次。
表一 不同风险等级的小食杂店的日常检查频次
风险等级 | 检查次数 |
A级 | ≥1次/2年 |
B级 | ≥1次/年 |
C级 | ≥2次/年 |
D级 | ≥4次/年 |
另外,首次风险等级评定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同步开展,也可依据静态风险情况直接确定。2023年底前,新增小食杂店全部完成等级评定;2024年底前,城镇范围内小食杂店全部完成等级评定;2025年底前,全省小食杂店全部完成等级评定,并实施动态管理(校园周边小食杂店除外)。
相关链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四小”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吉市监流通字〔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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