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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 (2023年 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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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12 05:32:42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7778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现予公布。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发布文号 2023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23-05-10 生效日期 2023-05-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解读《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现予公布。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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