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相关事宜的意见 (京绿办函〔2023〕166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相关事宜的意见 (京绿办函〔2023〕16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11 09:02:33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浏览次数:390
核心提示: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关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问题的请示》(朝绿文〔2023〕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发布单位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发布文号 京绿办函〔2023〕166号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2023-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你局《关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问题的请示》(朝绿文〔2023〕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受理的问题。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实行“乙类乙管”措施,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正常受理。

二、关于人工繁育场所选址问题。按照《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本市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朝阳区属于中心城区,不再批准新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三、关于个人申请资格问题。按照《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个人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办理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年4月28日

 地区: 北京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2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7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9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0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