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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低碳发展联盟发布《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和《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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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7 11:39:14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511
核心提示: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印发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并明确提出:鼓励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碳足迹评价,2023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行业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提升首批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价质量,山东省低碳发展联盟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现予以发布。
发布单位
山东省低碳发展联盟
山东省低碳发展联盟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4-14 生效日期 2023-04-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印发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并明确提出:鼓励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碳足迹评价,2023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行业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提升首批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价质量,山东省低碳发展联盟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现予以发布。

附件:

          1.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pdf

   2.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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