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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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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7 09:22:49  来源: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31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代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5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4-14 生效日期 2023-04-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省局相关处室、各相关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51号)要求,深入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制定了《贵州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2日

贵州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代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5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重拳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将代理抢注、囤积热词商标,代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商标,与从事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勾连,在代理跨境电商业务及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假冒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接受同一商标代理中利益冲突双方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2023年的重点整治对象,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备案管理的,及时提请省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持续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各地要充分履行代理行为发生地属地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跨地区联合监管力度,积极配合支持其他省份协查请求。对于反复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涉及专利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及时提请省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

(三)持续重拳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各地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注重以申请人为突破口,及时收集、调取代理合同、交易信息等关键证据材料,避免从事无资质代理人员通过欺骗、威胁、诱导申请人等方式转移、销毁证据。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并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对于出租、出借资质的代理机构,严格实施“双处罚”。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地要依法履行好《专利法》《商标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各项职责,加大执法监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本地区代理监管效能。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公示及风险预警,指导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慎选、优选代理机构。各地要根据最新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梳理形成本地区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录,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切实加强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日常监管。

(二)强化信用监管。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知识产权代理信用监管规定,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计分、信用修复审核等工作。对于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失信情形的,及时将其列入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要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因地制宜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限制细化措施,对守信主体配套给予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对失信主体严格实施协同限制,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强化行业自律。贵阳等市(州)知识产权局要加强行业组织指导,推进完善行业自律规则,组织开展线索调查、暗访和协查办案等工作,协同做好舆情应对,加快形成监管合力。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大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培育力度,引导机构自觉抵制违法违规代理行为,树立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持续发布发明专利代理授权率等代理质量排行榜,督促代理机构珍惜自身信誉,促进代理质量全面提升。

(四)强化机构自治。各地要督促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合规报告等各类制度,促进机构合法经营,加强代理从业人员培训,推动机构向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代理机构拓展多层次、多样化的高质量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借助各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及经验做法,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依法加强对各类违法代理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等的曝光力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2023年4月30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结合实际,细化并向省局报送本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具体措施。5月底前,报送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清单。每季度末报送该季度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0851-85825390。邮箱:328810548@qq.com。

附件: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地区: 贵州 
 标签: 知识产权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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