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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渝市监办发〔202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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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3 11:34:25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0
核心提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渝市监发〔2022〕27号)等规定,经市局2023年度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渝市监办发〔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04-12 生效日期 2023-04-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计量质检院,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渝市监发〔2022〕27号)等规定,经市局2023年度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时提请市局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等及时完整归档,依法规范管理。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市局办公室加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重庆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认监处 2023年5月
2 市场监管数字化赋能工程 科技信息化处 2023年5月
3 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双反处 2023年7月
 地区: 重庆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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