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保障粮食安全,提升豆油产能,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全市粮食生产工作,切实促进我市大豆油料扩种增产,全力夺取全年粮油丰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对标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粮食任务,将粮食播种面积分季节、分茬口、分作物分解到涉农区县(开发区),落实到镇(街道)、村(社区)及具体地块,确保我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85.01万亩、总产140万吨的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开展耕地用途管控,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新建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政策。要千方百计扩大秋粮面积,推动季节性撂荒地全部恢复种植,积极稳妥引导占用耕地的苗圃、草坪、失管果园等逐步还田种粮,持续加强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最大限度挖掘种植潜力,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只增不减,提高复种指数。
2023年,我市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为385.01万亩(含西咸新区)。各涉农区县(开发区)任务分别为:灞桥区2.8万亩、阎良区26.7万亩、临潼区101.2万亩、长安区41.33万亩、高陵区25.9万亩、鄠邑区45.6万亩、蓝田县59.6万亩、周至县31.23万亩,西咸新区32.9万亩、高新区15.25万亩、国际港务区2.5万亩。
2023年,我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为140万吨(含西咸新区)。各涉农区县(开发区)任务分别为:灞桥区0.96万吨、阎良区11.72万吨、临潼区36.6万吨、长安区14.21万吨、高陵区12.21万吨、鄠邑区17.12万吨、蓝田县18.12万吨、周至县10.8万吨,西咸新区11.9万吨、高新区5.5万吨、国际港务区0.86万吨。
二、扎实推进大豆扩种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扩种大豆的决策部署,对标省政府下达的大豆播种面积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任务,及时分解,细化落实到田,确保我市完成4.61万亩的大豆种植任务。要依托新型经营主体,突出重点区域,全力推广大豆种植,稳定大豆生产面积。同时加大高产高含油大豆品种推广应用,加快适用农机研发配套,进一步深化熟化大豆复合种植技术,确保大豆扩种实效。
2023年,我市大豆种植目标任务为4.61万亩。各涉农区县(开发区)任务分别为:灞桥区0.05万亩、临潼区0.07万亩、长安区0.12万亩、高陵区0.1万亩、鄠邑区0.12万亩、蓝田县3.7万亩、周至县0.05万亩,西咸新区0.4万亩。
三、稳步促进油料增产
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因势利导、创造条件,确保今年油料种植面积保持稳定,不折不扣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5.71万亩目标任务。要加强在田冬油菜田间管理,抓好水肥管理,做好防虫防病,严格落实“一促四防”措施,确保油菜丰产丰收。
2023年,全市油料种植目标任务为5.71万亩。各涉农区县(开发区)任务分别为:灞桥区0.08万亩、阎良区0.05万亩、临潼区0.89万亩、长安区0.66万亩、高陵区0.05万亩、鄠邑区0.11万亩、蓝田县2.5万亩、周至县0.5万亩,西咸新区0.85万亩、高新区0.02万亩。
四、全面提高单产水平
以小麦、玉米为重点,全面提高粮食单产。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创新支持政策,全面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试点开展玉米“一喷多促”,推动粮食单产整体提升。在全市实施玉米增密度提升行动,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充分结合区域气候特点、耕地地力、玉米种植密度基础和群众种植习惯等条件,分区域制定玉米种植密度指标,细化配套技术措施,进一步集成分区域种植模式,形成不同区域的密植栽培技术模式。要进一步细化熟化“5335”集成技术,推进玉米单产再上台阶。要全力落实“优化品种、土壤深松(耕)、增施有机、宽幅沟播、药剂拌种”技术,全面提高小麦播种质量,调动小麦宽幅沟播机械购买积极性,增加宽幅沟播机械拥有量,为秋播全面推广小麦宽幅沟播打好基础。
五、巩固提升综合产能
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主产区、粮食规模化经营核心区、发展灌区有效灌溉区面积为重点,整区县(开发区)、整镇(街道)、整村(社区)一体化规划,整建制建设,推动耕地宜机化改造,提高粮食产出能力。要深入实施旱作节水五年行动,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推行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增强农业抗灾能力,稳定旱区生产水平。要持续深入开展机械深松深耕作业,推广秸秆还田、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提升耕地质量。要加大新品种培育力度,优选高产优质抗逆、适宜机械化作业的新品种。要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机具,加大粮食生产重点环节所需农机装备补贴力度,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六、科学开展防灾减灾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和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从监测、预警、防灾、救灾等方面,系统构建自然灾害和重大病虫害防控体系,切实提高防灾救灾能力。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分作物、分灾种制定抗灾救灾技术指导意见,组织专家科学调查、评估灾情,推进科学抗灾;要突出小麦条锈病和玉米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采取定点监测与田间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病虫情监测,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准确指导灾害防御,严控为害损失。水务部门要发挥农村防汛抗旱办公室的作用,落实打应急井等措施,合理调配水源,积极储备抗旱水源,及早做好农灌渠道的清淤工作,改善引水条件、确保引水畅通;搞好机井检修,抓紧修复旱区废弃机井,保障抗旱应急用水。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灾害救助,开展应急救援,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对干旱地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各涉农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将粮食、大豆、油料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纳入考核指标,将面积作为区县(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的考核内容,产量作为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要确保粮食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市级下达的粮食和油料任务均为底线目标,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及早谋划部署,细化实化任务,锚定更高目标,力争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再扩大、多增产。要加大粮食生产财政专项支持力度,加快拨付耕地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持续提高三大主粮作物保险参保覆盖率,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降低农民粮食生产风险。
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年度粮油生产工作情况于5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忠新 电话:86787465)。
附件:2023年各涉农区县(开发区)粮油生产目标任务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各涉农区县(开发区)粮油生产目标任务
区县(开发区) | 粮食面积 (万亩) |
粮食产量 (参考性指标) (万吨) |
大豆面积 (万亩) |
油料面积 (万亩) |
灞桥区 | 2.8 | 0.96 | 0.05 | 0.08 |
阎良区 | 26.7 | 11.72 | — | 0.05 |
临潼区 | 101.2 | 36.6 | 0.07 | 0.89 |
长安区 | 41.33 | 14.21 | 0.12 | 0.66 |
高陵区 | 25.9 | 12.21 | 0.1 | 0.05 |
鄠邑区 | 45.6 | 17.12 | 0.12 | 0.11 |
蓝田县 | 59.6 | 18.12 | 3.7 | 2.5 |
周至县 | 31.23 | 10.8 | 0.05 | 0.5 |
西咸新区 | 32.9 | 11.9 | 0.4 | 0.85 |
高新区 | 15.25 | 5.5 | — | 0.02 |
国际港务区 | 2.5 | 0.86 | — | — |
合 计 | 385.01 | 140 | 4.61 | 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