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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2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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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30 09:24:57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73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3号)相关要求,2023年我市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领域,组织实施“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23〕48号
发布日期 2023-03-29 生效日期 2023-03-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0年我市启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以来,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推广工作,“五大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培育10个骨干基地,面积(水体)4478.88亩,示范推广水产新品种2个,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兽药总使用量同比减少9.28%,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的骨干基地1个,替代率100%。

近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3号),对2023年“五大行动”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为做好本年度“五大行动”相关推广工作,经研究,我委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3号)相关要求,2023年我市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领域,组织实施“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准确把握方向,落实落细职责任务

深入实施 “五大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渔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将“五大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落实支持政策,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施、科研教学等单位全面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委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五大行动”。

二、明确目标要求,聚焦重点有力推进

2023年“五大行动”以提质量、上水平、强标准为着力点,以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渔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结合本年度重点推广的水产养殖品种和技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以骨干基地为重点,集成示范年度重点推广的养殖品种和技术,围绕现代设施渔业发展,重点优化提升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等主要设施养殖模式。分析各模式成本效益,总结提炼样板典型。通过实施《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基于箱塘联动的水产生态养殖模式研究》《草鱼池塘网箱养殖水质生态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双稻三虾”综合养殖模式研究与示范》等一批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生态健康养殖新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重点开展典型养殖场水环境监测、尾水设施处理效能研究以及养殖尾水治理模式示范推广工作,掌握不同尾水设施处理效能、运行状况及应用效果,梳理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要点及难点,为后续尾水改造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尾水达标排放及循环利用关键处理技术集成与应用。各区要围绕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优化提升连片池塘养殖尾水人工湿地生态处理、池塘养殖尾水“三池两坝”生态处理等技术模式,重点开展“机械过滤+生态塘净化+微生物净化”养殖尾水处理等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合力做好尾水净化技术及设施装备的优化研究与示范推广。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牵头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病情预测报、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及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等重点工作。通过规范用药政策法规及用药技术宣传、苗种病原检测、重大疫病监测、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及骨干基地养殖水体弧菌监测等举措,切实强化减量用药技术指导,协同推进免疫及绿色生态防病、精准科学用药和投喂等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等活动,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使用投入品。积极推广绿色生态防病技术,加强疾病监测,着力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指导骨干基地实现用药量,特别是抗生素使用量同比持续降低,充分发挥骨干基地的样板示范作用。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以上海地区中华绒螯蟹稀放精养技术模式和骨干基地为基础,研究河蟹养殖各阶段营养需求特点,结合本地气候条件,开发各养殖阶段饲料配方并开展示范推广。优化中华绒螯蟹成蟹养殖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和研究成果转化率,加强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科普宣传。骨干基地养殖河蟹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90%。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水产新品种推广试验示范,做好良种良法关键配套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围绕水产品“三品一标”建设,积极做好水产养殖品种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将符合条件的重要保种、苗种繁育主体纳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遴选范围。组织参加中国水产种业博览会,推进优质水产苗种推介展示和交易。

三、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取得务实效果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牵头组织“五大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各区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开展好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广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各区农业农村委和相关市属企业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市属企业的“五大行动”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主动与所在区农业农村委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对接。

(二)强化政策扶持。要统筹安排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将“五大行动”列入各类惠渔政策范围予以倾斜支持,并创设扶持政策,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协作,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平台,加快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相关技术、标准和装备的研制,熟化和制定一批标准规范,加强技术支撑。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区要及时总结“五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凝练和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要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

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适时开展“五大行动”实施情况调研。各区农业农村委于3月22日、11月28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

联系人:曹世娟

电话:23113029

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李建忠、刘金金

电话:021-65483215转769、739

邮箱:shfisher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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