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3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3年)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29 17:05: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3
核心提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截止到2023年3月1日,由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由原自治区工商局、原自治区质监局、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涉及职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3-29 生效日期 2023-03-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动态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截止到2023年3月1日,由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由原自治区工商局、原自治区质监局、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涉及职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关于对各种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期限的通知》等51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动态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等5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之日起失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4日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pdf


 地区: 广西 
 标签: 市场监督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927)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