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行政审批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市监办发〔2023〕3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行政审批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市监办发〔2023〕3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24 13:34:50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64
核心提示:现将《2023年行政审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办发〔2023〕35号
发布日期 2023-03-24 生效日期 2023-03-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现将《2023年行政审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市局将此《通知》转送当地行政审批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行政审批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工作部署,聚焦“三个年”活动,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总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全力打造办事流程方便快捷、服务群众优质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能力素质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奋力做好稳市场主体、优营商环境等项工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能力提升相结合,强化对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网上办事系统应用以及行为规范、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审批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审批服务质量提高。

二、优化服务举措,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

(三)推进审批网上办。升级改造现有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系统,开发上线注册计量师注册办事系统,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全程网办事项达到100%,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优化审批流程。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取消合并审查内容相近、重复设置、非必要性的审批环节。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审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程序优化。简单事项当场办结。专业性较强、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事项,原则上不超过受理、审查、决定三个步骤,让群众办事更简单便捷。

(五)精简申请材料。以依法合规为原则,全面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取消;凡是要求重复提交的材料,坚决取消;凡是可以通过网络共享等其他方式进行核验的,不再让申请人提供,减少纸质材料提交,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三、创新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效能

(六)深化“跨省通办”改革。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扩大“通办”事项范围。加强与各兄弟省市的联系对接,积极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实现审批事项“就近办、快捷办”,更好满足异地群众办事需求。

(七)试点推进信用承诺制。对信誉良好、合法合规、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探索“先证后核”,在办理行政许可时,试点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现场踏勘,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八)试行“一业一证”改革。深化流程再造,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在食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推行“一套材料、并联审批、一次发证”,有效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更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四、规范审批行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

(九)严格审批标准。实行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编制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完善许可事项办理指南,明确审批依据、受理标准、提交材料、文书规范等事项。开展全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推动行政备案标准统一、运行规范、智能便捷。

(十)规范委托事项办理。依法依规做好省局委托审批事项承接办理工作,明确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实施要素,完善服务指南,规范审批行为。加强与委托部门联系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省委托下放事项稳妥有序承接办理。

(十一)提升服务效能。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建立应急审批及快速审批机制,推行办事群众申请材料和审批证照“快递送”。开展主要领导干部“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十二)加强日常监督。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到警钟长鸣。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有诉必应、接诉必办,问题及时整改,行为更加规范,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4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