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
为扎实推进商务领域绿色流通工作,现将《2023年绿色流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绿色流通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商务领域绿色流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碳中和碳达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商贸流通走绿色低碳道路,促进全省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流通主体绿色发展
(一)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
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家居建材店、百货店等)为主要创建对象,鼓励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场门店和其他各类零售业态积极参与。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商场的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创建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践行低碳环保理念,促进绿色消费。2023年拟创建绿色商场3家,全省绿色商场累计达到13家。
(二)抓好抓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加强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和报告信息质量审核等工作,逐步实现法律规定的报告主体应报尽报,确保完成全省1200家以上填报任务(附件1)。
(三)推进商贸流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指导和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企业加强宣传教育,建章立制,配置相应设施设备,落实垃圾分类收运机制。
二、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发展
(四)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有条件的地区要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备案工作,对信息不完备或错报、误报的备案申请,应暂停备案进程,并及时向企业提出改进意见。
(五)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鼓励企业创新回收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改造升级传统回收站、交投点等末端回收点,推广“互联网+回收”服务,便利居民生活。支持中转站、集散地、分拣中心等回收节点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高转运、分拣、回收、利用效率,鼓励企业争创“绿色分拣中心”,提升全省再生资源回收水平。2023年,完成10个以上“互联网+回收”回收站点、2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的改造提升。
(六)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库,培育一批回收网络健全、产业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的重点企业,促进行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2023年力争培育10家以上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
(七)规范输液瓶(袋)回收管理
加强无污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利用互联网信息管理技术,实现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及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定点定向、全程追溯。进一步明确回收企业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定期对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
(八)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推动省、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逐渐完善、规范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服务企业、加强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或参与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和行业发展报告等课题研究,提供行业统计分析、宣传培训、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九)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人员;定期检测设施设备,禁止“带病”作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禁止仓库内吸烟;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演练;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十)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州)商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点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末报送至省商务厅。(联系人:喻强、张全碧,联系电话:0851-88555565、13985151470)
(十一)建立长效机制
各市(州)商务局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人、联络员,加强沟通反馈;要把绿色流通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日程,逐步完善绿色流通长效发展机制。《绿色流通工作联系人统计表》(附件2)请于3月31日前报送至省商务厅。
(十二)加大支持力度
各市(州)商务局要积极争取、协调财政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和企业给予必要扶持,及时检查、督导企业用足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引领激励作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附件:1.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注册及填报任务分解表
2.绿色流通工作联系人统计表
附件1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注册及填报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市(州) |
企业注册、填报任务数(家) |
备注 |
|
1 |
贵阳市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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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遵义市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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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节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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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盘水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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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顺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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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铜仁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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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黔东南州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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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黔南州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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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黔西南州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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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00 |
附件2
绿色流通工作联系人统计表
序号 |
市(州)商务部门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工作职责 |
备注 |
1 |
贵阳市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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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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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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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遵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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