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科室: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抽查事项内容,市局统筹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市局有关科室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市局有关科室在抽查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好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和省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请各有关科室分别于6月30日、9月30、11月15日前将开展抽查的相关情况通过粤政易报信用监管科(联系人:柯锡彪;电话:3864819)。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数量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日期 | 实施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企业信用监管抽查计划 | 对2022年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已责令改正企业的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5户 | 2022年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已责令改正的企业 | 2023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科 |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和B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35户 |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和B级的企业 | 2023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科 | |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22户 |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 | 2023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科 | |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38户 | 对市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业 | 2023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科 | |
对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 | 205户 | 对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 | 2023年4月到6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对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 | 395户 | 对全市登记成立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 | 2023年4月到6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对全市外商投资类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 | 5户 | 全市外商投资类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企业 | 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 信用监管科、商务部门 | |
对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 | 2户 | 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企业 | 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 信用监管科、人社部门、税务部门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价监公平抽查计划 | 打传规直专项抽查 | 定向 |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 9户 |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 2023年3月至12月 | 价监公平科 |
互联网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 | 定向 | 互联网平台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 1户 | 辖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 | 2023年3月至12月 | 价监公平科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团体(企业)标准抽查计划 | 全市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 定向 | 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 | 30户 | 全市企业和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服务)标准和团体标准 | 2023年7月 | 标准化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拍卖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拍卖”领域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 定向 | 参照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开展对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3户 | 清远市企业名称含“拍卖”的企业 | 2023年10月前 | 网监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广告监管抽查计划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发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广告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广告行为检查 | 2户 | 广告经营单位 | 2023年3月至12月 | 广告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抽查计划 | 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抽查 | 定向 | 商标使用行为(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的检查。 | 2户以上 | 集贸市场、家居建材市场、通讯器材市场等重点专业市场的各类市场主体。 | 2023年4月至11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商标印制行为抽查 | 定向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5户以上 | 有商标印刷资质的市场主体 | 2023年4月至11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抽查 | 定向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 8户以上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 | 2023年4月至11月 | 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企业抽查 | 定向 | 专利证书、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 | 8户以上 | 2022年度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企业 | 2023年4月至11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定向 |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430批次 | 纳入2023年清远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产品 | 2023/12/1底前 | 质量监督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不定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检查 | 60户 | 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 2023/12/1底前 | 质量监督科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抽查计划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26户 | 按5%的比例对清远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除乳制品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12月29日 | 食品生产科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3户 | 按5%的比例对清远市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12月29日 | 食品生产科 | |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2户 | 对清远市获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100%实施监督检查 |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12月29日 | 食品生产科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市场抽查计划 | 食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10户 | 清远市食品流通企业 | 2023年2月 | 食品市场科 |
特殊食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15户 | 清远市特殊食品销售企业 | 2023年2月 | 食品市场科 |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不定向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10户 | 清远市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 2023年3月 | 食品市场科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餐饮抽查计划 | 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双随机定向抽查 | 定向 |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3.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4.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5.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6.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7.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8.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6户 | 对我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 | 2023年1月至12月 | 餐饮科 |
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3.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4.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5.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6.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7.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2户 | 对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 2023年11月底前 | 餐饮科、市教育局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含充装)抽查计划 | 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含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定向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60户 | 对全市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含充装)单位 | 2023年1月至12月 | 锅炉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机电类)抽查计划 | 2023年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机电类) | 定向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机电类) | 59户 | 全市特种设备单位(机电类) | 2023年1月至12月 | 特种机电设备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查 | 定向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查 | 1户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2023年2月至12月 | 计量认证科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5户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2023年2月至12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能效标识核查 | 5户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2023年2月至12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水效标识核查 | 5户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2023年2月至12月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定向 | 检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制造单位是否获得型式批准证书 | 1户 |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者 | 2023年2月至12月 | 计量认证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定向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5户 | 检验检测机构 | 2023年2月至12月 | 计量认证科 |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 不定向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 自愿性认证机构、获证企业 | 2023年2月至12月 | 计量认证科 |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 10户 |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 2023年12月底前 | 计量认证科、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