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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 | 深圳与广州、中山率先开启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模式,或是未来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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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2 08:35:0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344
核心提示:2023年2月10日,广东省深圳、广州、中山三地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促进食品经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经共同商议后,深圳分别与广州、中山签订了食品经营许可跨城互认协议。并发布了《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合作》的通告。自此,三地率先开启食品经营企业“一地办证、多地经营”模式。
    多年来,我国食品经营许可一直实行一地一证的原则,要求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近些年,国家开始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的发布打破了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困境。该意见明确指出,要以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为首批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城市,逐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的问题。

2023年2月10日,广东省深圳、广州、中山三地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促进食品经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经共同商议后,深圳分别与广州、中山签订了食品经营许可跨城互认协议。并发布了《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合作》的通告。自此,三地率先开启食品经营企业“一地办证、多地经营”模式。

此次互认改革,将通过建立共商协调机制,打破地区分割界限,创建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助力食品经营企业抢抓大湾区融合发展先机,推动规模化企业快速跨区域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深圳与广州的首批互认事项包括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和自动设备售货商跨城摆放设备资质互认;深圳与中山的首批互认事项包括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和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具体内容详见表1和表2。

表1 广州 深圳互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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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深圳 中山互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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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互认的监管将由跨城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建立业务对口的多层、协同、制约等机制实现。来共同维护跨城经营食品安全。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开发中央厨房配送门店和自动售卖设备布点线上备案系统,届时将与广州、中山两地实现跨城食品经营项目监管信息共享。

相信有了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先行者”的试行,跨城区互认的监管机制与模式也将愈发成熟。跨区域食品经营互认、资源共享的模式在跨城地监管机制的保障下很有可能在全国各省,甚至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集群协同发展区域全面推行。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一地办证、多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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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中国
 标签: 经营 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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