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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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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2-01 09:20:30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361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号
发布日期 2023-01-29 生效日期 2023-01-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4-12-20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3年1月2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产品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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