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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关于调整 《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认监委2022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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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2-30 10:26:37  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859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促进有机产业发展,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2019年第21号公告)有关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并动态调整的原则,认监委对2019年11月6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监委2019年第22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认监委2022年第16号
发布日期 2022-12-29 生效日期 2022-1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促进有机产业发展,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2019年第21号公告)有关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并动态调整的原则,认监委对2019年11月6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监委2019年第22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鳄梨、冰淇淋等121种产品(见附件1)纳入《目录》。

二、增加《目录》总表中的备注内容。增加“注:3.备注栏内容仅为针对产品名称的举例,认证机构可受理举例之外产品的认证申请”。

三、修改《目录》中一项产品类别对应的备注。将“中药材加工制品”产品类别的备注修改为“以‘生产’部分1—41产品子类别中可作为中药材的产品为原料,经切碎、干燥、碾磨等物理工艺加工的产品”。

四、修改《目录》中一种中草药的中药名。将“中草药”产品范围中的产品名称“淡竹叶”修改为“淡竹(淡竹叶,竹茹)”。

基于以上调整内容,对2019版《目录》进行了相应修改,新版《目录》见附件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纳入《目录》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认监委2019年第22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1. 新增纳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121种产品清单

2.《有机产品认证目录》

认监委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   新增纳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121种产品清单.docx

附件二:   《有机产品认证目录》.docx

 地区: 中国 
 标签: 有机 有机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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